foxlink888 wrote:你能開得起車,實在看不出什麼地方窮了,只是不懂你的過路費金額實在不高,幹嘛弄得每天都要去查,深怕漏掉呢,沒整到遠通先整到自己 你說錯了...從遠通發言人說南下北上一起亂感應是宿命...我還真的每天查明細...自從撕掉那張難看的OK蹦...就二個星期查一次...時間就是金錢啊~~~
流星槌 wrote:看不懂,又不是扣款錯誤不就正常使用者付費嗎何必這麼....到時多出額外費用又在那裏灰....遠通雖然有不好地方但版主作法 我是覺得有點無聊啦 ...此風不可長,不再回應... 看不懂還要扯一堆...真是此風不可長...我又不能逼你回應...
GDC1 wrote:版主真的無聊嗎?像本人連申請查詢帳號都不給辦,網站上要求本人還得上高速公路休息區直營門市辦理。請問,遠通的3600直營據點在哪裡?為何一定要我上高速公路才能辦?各位不要以為,全台灣每個縣市鄉鎮,都有遠通直營門市可以辦理這堆「要去直營門市辦理」的鬼手續! 的確啦...在不在乎小錢的大爺們眼中...或許這樣爭這些芝麻綠豆真的很無聊...
foxlink888 wrote:你有沒有弄懂當初bot整個過程呢?沒有要多看電視喔,民視有在播,多看吧 你是説這段嗎?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招標甄審案,台北地方法院已依詐欺、背信罪嫌,經兩波起訴交通部前秘書宋乃午、遠東電收股東精業公司前協理蔡錦鴻、遠東電收總經理張永昌等有關人員。最高行政法院更於本(八)月三日判決確定,高公局於協商程序違反平等、公益原則,致甄審判斷違法,而撤銷遠東電收最優申請人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