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像徐旭東是無恥之輩...不繳過路費和罰款也是可以的!只要你名下没有財產,或不是領固定薪資的人,高公局處分不到你的錢,是可以試試,不會有牢獄之災!但會贏得一個臭名.ewin wrote:橫行的大螃蟹遠通又挨...(恕刪)
我都是採用讓遠東集團獲利極小化 (抵制遠傳,遠銀,遠百....,) 改使用他們的競爭對手的產品再加上讓遠東集團成本極大化 (不貼etag+每期等催繳信+使用遠傳門市人工繳費 ,申請遠銀的信用卡但是又讓它變呆卡.....)盡我身為一個小小的公民力量來抵制這種商人
ewin wrote:橫行的大螃蟹遠通又挨罰 逾5億元統統拒繳...(恕刪) 國民黨諸公沒能力為民聲張ETC的不公不義,民進黨與台聯黨諸公, 要加油! 遠X公司不交罰款, 不給統一的繳費費率,免手續費繳費點不延伸到兩大超商, 民進黨就發揮砲轟經濟部長的功力,砲轟管理ETC不及格的交通部長,交通部長下台, 換人做做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