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forever wrote:
據說是OVER 20...(恕刪)
噢~如果真的是這樣那還真黑..
如果真的是這樣那我只能說政府很笨阿
不如一公里兩元 (大家改坐大眾運輸工具)
圖利高鐵~客運~~甚至航空業者,
既然要被罵乾脆罵到底~
話說如果費率更改成統一費率~不管怎麼算都比舊制便宜,
這樣不是雙贏嗎? 不要說苦了遠通~他是漁翁
fjn00257 wrote:
依照樓主條件來看.....
第一天過路費(270-20)x0.9=225
第二天(344.7-270-20)x1.2=65.64
合併=290.64(恕刪)
01forever wrote:
OVER 200KM的部分才是0.9...(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