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罰款暫緩.我向法務部廉政署請示檢舉了


JCC. wrote:
這該跟監察院檢舉吧
不過面對一個藍綠通吃的人
我看啥院啥署啥報啥黨都沒用的



我深深的覺的....監察院要獨立出來屬於在野黨...才會有效果
要不然球員兼裁判..監察個屁阿...
國父的這個五權憲法設計的有問題

SAPPORO208 wrote:
我深深的覺的.......(恕刪)


一語中的!
上一次ETC暫緩,到現在都石沉大海,

這一次的命運,應該跟上一次都一樣,

要不然就又要,停止在台灣投資了!

AL168 wrote:
不會有官商勾結啦
因為高公局本身就隸屬於遠通底下, 不是嗎?
.(恕刪)


說得好!!!!!
這個所謂的"政府", 應該感到羞慚!!!!!!

bsw11111 wrote:
ETC罰款暫緩?那老...(恕刪)


因為有人受惠於e-tag,才會在內閣重組前喊話保住官位,魚幫水,水一定要幫魚的阿!!
所以這本來就是演場戲給各位看的,我想即便罰了,也會用政策方式再讓它流回去!!因此罰不罰不重要,重要的是,為什麼同樣的台詞藉口要用兩次??麻煩要演也演高檔一點,連看兩次一樣的很膩...

得意政績 掃3地雷
我來開釋一下好了, 徐胖子聽到要罰錢了,一通電話打給政府高層想辦法,高層再一通電話叫高肛局想辦法,高肛局全體動員連夜開會討論,終於找到用"合約規定不明確"這個理由,推給行政院公共肛程萎員會,叫它找幾個蛋頭學者開個合約檢討會來作替死鬼替遠通背書,萬一出事,也是蛋頭學者扛。這樣,高肛局,公共萎員會都沒事(沒違法),又能向高層交代,給我按個讚吧~~~~~~~~~~~~
我好想裝E-tag。每次過收費站,用回數票好麻煩。

可是,我不想支持財團化的國道,撐好辛苦。

拜託政府有一個真正國家的國道。讓人民的安心舒適的使用電子收費。

okdnsfht wrote:
gechief-p@...(恕刪)


幫推一把~
對有錢有勢人來說,有兩個特權,
一是微罪不舉,
意思是說所犯的錯或是逃的稅和他對社會國家的貢獻來說,微不足道。
二是大罪會動搖國本,
意思是說把相關人士通通抓起來,政府就沒有人啦。

前面有人說罰單、罰款也要緩繳,
就看本人是不是有錢有勢才有辦法。
話又說回來,有錢有勢的人直接抽單就可以了,
哪裡需要緩繳呢?


我覺得請黎胖接掌廉政署才有可能
不過 還是給你拍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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