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繳3800元ETC過路費 竟被罰近16萬

那還不快去繳錢才16萬而已就上 舖一公里路的柏油都不夠......
一般收現金和回數票車道
試試直接開過去不停59次
看看會罰多少

坐牢都有可能...

殺破狼~丹 wrote:
仔細看過新聞,有些重...(恕刪)


看了那麼多回覆, 只有你這個是理性的.

90%都是沒辨E-TAG, 看到別人給罰了就幸災樂禍的人
常在講電話都知道 電話帳單來了要去繳錢了
最好是常常跑高速公路的人不知道要去繳過路費

人可以無知 但總不能活的不知不覺吧
我只能說 不管在哪個國家什麼樣的規定

就照規矩來就不會被罰錢了
天天在走的人真的會忘記儲值? 騙鬼才相信
那會不會忘記吃飯? 忘記洗澡 忘記睡覺 忘記上廁所
一派胡言

忘記儲值 拜託又不是讀國小 我還忘記帶課本哩
出社會哪有這麼多事情讓你能夠忘記
從新聞事件看起來
事主違規闖ETC是事實
本來就該罰

可是中華民國史上有沒這麼巨額的單筆交通違規罰金呀
真是太可怕了
可以這樣一直累加罰金
應該有不少人都有收過紅單吧
逾期未繳不就是多一倍的罰金而已

遠通真的是比政府還屌耶
連罰金都可以這樣玩
是沒王法了嗎?
在看一下新聞,一次罰300,3000元是他另外一張罰單的費用

jeff_123 wrote:
有人要為他的違規合理化嗎


你說的是遠通違規高工局幫忙合理化嗎??

如果你說的是沒扣款成功的民眾,你覺得合理嗎?不就走個高速公路有需要這樣嗎?該罰就罰,但是16萬...
這跟地下錢裝有拼歐!我看ETC廢了恢復人工收費好了,沒錢就不要開,或是停下來去跟Y-SIR借來過路好了。
罰的好~~罰越重越好,台灣要富強首先就要先提升國人的責任感跟廉恥心,
本來就應該一罪一罰,這樣才公平,
台灣難得出現這麼公平正義的事,真是振奮人心,

ETC本來就是一種便民措施,
你要享受快速通行的權利,就應該要有義務去檢查你的餘額剩多少,
如果本身是通勤量大的民眾,你就更應該比別人更常去檢查餘額,
我們成年人都應該為自己做錯的事負責,給小孩一個身教,

從小就要培養責任感,即使是小事件我們也應該要放大來檢視才對,
這陣子不要有兩件丟包女友,害女友枉死的案件,追根究底就是男的沒有責任感,
誰害的,還不是家庭教育害的,從小就培養小孩負責任的態度,長大這些事情根本就不會發生。









對ETC很感冒.先儲值是無所謂.!!自動轉帳.非得要遠東和新光不可.遠東信卡今年剛停.不想辦.!!
更別說.為了ETC儲值要特別去辦這2家銀行帳戶.!!別家銀行不行嗎!!真不便民
我應該是不到最後一刻.絕對不裝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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