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用人民的錢在幫財團推ETC!?

我昨天也收到了,持續拒裝中
kevin.ft wrote:
我今天也收到了,一整...(恕刪)
為了讓收費站即將被資遣的收費員有工作..

為了讓在國道拍照的紅班馬司機們有妹把..

為了徐總的那一句:嫌貴就不要用啊..

我決定還是繼續使用回數票..

直到國道廢除使用回數票為止..
原來人民的個資可以讓財團拿去打廣告用,監察院還不用去了解一下嗎
不囉嗦 今天收到這髒東西 直接丟進垃圾桶
官員最愛喊的 " 依法行政"

高公局請監理所提供個資,是依哪條法??
又拿不出法條來且也不能拿出來 (ETC合約是不能公開的真相)

ETC是一整個亂七八糟演了八年的大爛戲
老百姓還要被強迫自掏腰包當演員



個人認為~樓主的標題太委婉了點
基本上~問號是可以去掉的

為什麼契約規定好的事項
每次都可以再更改
那若達到目標人數是不是政府也可以片面更改換給其他廠商承包呢
怎麼會有生意是 卯營的 呢?

政府越是這樣護航
我就越是看遠通不爽
雖然說自己算是高速公路中度使用者
(去年一整年自己有算過過路費約三萬塊上下)
但為了抵制這不符合公平正義的事~
一站四塊的差價我還花得起!!


它在說謊看,德國完全沒有收費,德國是歐洲第一把,全球是往不收費的方向在走
不要說使用者付費了,人家也是從大家的稅金裏收的錢來建高速公路
我敢保證完全電子收費之後一定是虧損連連,然後政府增資把它買下來,把它養胖了之後再賣給財團
勁揚丫德哥
老實說,遠通電收高工業務組此舉,著實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疑慮(不當使用個人資料)。告下去如果要賠償的話,嗯,又是國家倒楣......。希望他們的宣傳品早早寄到某個想出名的律師那裏去......

雖說到最後一定又是不了了之啦,爛戲的結局用腳趾頭猜也猜得到。

bruse11 wrote:
昨天收到這個很不爽,...(恕刪)


看了覺得有點好笑, 一群人也不曉得在不爽什麼
政府幫財團賺錢不是天經地義的嗎
財團賺了錢才能繳稅才能創造工作機會
這種道理很難懂嗎
難道政府不應扶持產業嗎
雖然不喜歡遠通以及官員~

但這招真的有點超過...

反正我不會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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