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公局回覆「計程收費民調方式」了

healthy543 wrote:
不好意思~~!!!
承辦人的部分是否涉及個資法??
煩請版主更改一下.....

個資法第一條規定:為規範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以避免人格權受侵害,並促進個人資料之合理利用,特制定本法。

注意紅字部分,在自己承辦的公文書上寫上自己的姓名並無問題,公布一般機密等級的公文書也不是問題,甚至你可以去政府機關查詢,有承辦人的話當然要寫上姓名,這樣才連絡的道人,如果貼個公文還要把承辦人劃掉,那網路上到處都是侵犯個資法的證據了。

bulibi wrote:
個資法第一條規定:為...(恕刪)

老實說,短程不收費,對我有絕大的利益!!
家住五股,台北市上班~~
但是,這樣的高速公路真的是我們要的嗎?!
還是只是變成慢速公路!!
如果是這樣的方案,我會改支持使用者付費!!
太扯了,問卷樣本數居然是1000餘份!!
希望有記者來把這議題掀大~~~
1068份...隨機電話民調..
區域碼可能都是02的..
怒啊!有這樣民調的嗎?1千多份民調就要漲通行費
真是便宜行事啊
有沒有人知道怎麼檢舉到監察院嗎
這個案件對我來說算是相當有利
我開車上下班
五股交流道上去 公司在南崁
但我就是不爽高公局的甚麼鬼民調作業
使用者付費是天經地義的
感覺就是為了鞏固都會區選票跟討好多數民代
所以做出來的四不像結果

這種方案符合公平正義嗎?
真的強烈懷疑抽樣的樣本電話前面都是02的
去各大休息站找工讀生去作民調

1天都不止1068份了吧

會不會民調的公務員只有那一位

每天只能打幾通而已?

有沒大鄉民是記者?這個內幕比較有收視率
1000多份的市調,約是高工局的員工數量嗎 ?
專找林口.新莊,三重,五股...的做民調,一定會是有免費里程的入選.
再用個資法掩飾黑幕...死老百姓,繳錢吧.
http://tw.news.yahoo.com/%E6%B0%91%E6%80%A8etc%E8%A1%8C%E8%B9%A4%E8%97%8F%E4%B8%8D%E4%BD%8F-%E9%81%A0%E9%80%9A-%E5%80%8B%E8%B3%87%E6%9C%AA%E5%A4%96%E6%B4%A9-050200082.html

民怨ETC行蹤藏不住! 遠通:個資未外洩
國內有將近5百萬輛車加裝ETC,遠通電收方便民眾查詢設置官網......

「近五百萬輛車加裝ETC」
卻只取樣1068份樣本

這不叫記者來靠腰一下
交通部可能就此想交差了事了吧
沒學過統計的都知道
這民調根本就是做爽的!

1068/5000000= 萬分之二

這種數字叫民意的話
那麼 叫柯X海出來選總統吧
albert0305 wrote: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恕刪)


遠東集團的高公局表示:

死老百姓們乖乖繳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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