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ag門架發射出了動感光波....

遠通Etag門架電磁波太強,嗯,感覺應該是立委很喜歡的標題,哪個立委趕快去調查一下再來開記者會踢爆吧,話說今年不是要又要選舉了嗎?
我過年南下時到是曾被 "門架光波" 觸動 自動感應雨刷,
當時沒下雨,所以雨刷在我面前乾刷了一次,
不曉得是那藍光,還是ETAG的微波造成的,有人遇過同樣的事嗎?

PS:之前可能某次雨天忘了關,所以雨刷在自動感應模式下

無風不起浪 wrote:
我過年南下時到是曾被...(恕刪)


感應式雨刷應該與電磁波完全沒有關係吧.......
只要每經過藍色光波,
智商就會少一,
當智商低於20,
你就會乖乖掏錢送給遠東集團。
感應雨刷和光有關,用光源向前擋發光,沒收到反射光就表示玻璃是乾淨,不用刷,收到雨滴的反射光就刷一下

可能藍光被誤判成雨滴的反光就刷了一下
我來幫大家解惑,省的支持者老是錯誤解釋


NCC新聞稿:
通傳會以附負擔方式有條件通過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申請指配專用電信頻率供國道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使用案(指配頻率有效期間至民國103年12月31日止)


其中說到:
NCC wrote:
委員會議討論重點之一為高公局是否具備申請資格,多數委員審酌高公局申請指配專用電信頻率主要是供本身收費系統業務使用,且通行費的徵收及頻率使用費的繳交主體皆為高公局,符合電信法及專用電信設置使用及連接公共通信系統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至於對行動電話業務(2G)干擾部分,除了之前已要求高公局提供干擾測試報告,該報告顯示無干擾之疑慮;要求高公局於指配頻率有效期間內,ETC系統如發生干擾2G通信時,高公局應於通傳會所定期限內改善;如果高公局逾期未改善,通傳會得廢止指配高公局供ETC系統使用之頻率。


這是什麼意思呢,這表示遠通ETAG這種RFID的使用,NCC給的並非【低功率射頻電機技術規範】室外0.5W(2W EIRP)那種規範的一般民用RFID產品審驗,而是以【專用電信設置使用及連接公共通信系統管理辦法】專簽通過,有啥標準,沒有標準,頂多限制就是目前不能跟2G通信有干擾,若有此情形也沒改善,就停發指配的頻率

用比較通俗的話說,頭頂上的門架,就是基地台,不是一般門禁RFID那種低功率設備(最高小於2W EIRP),而是以2W(64w EIRP)以上功率在照射,塞車你就是暴露在大功率基地台的連續照射。

另外一個限制條件,同樣看該新聞稿
NCC wrote:
另高公局亦承諾於取得專用無線電臺執照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ETC系統與4G行動通信間無干擾之分析證明報告。此外對於可能干擾下世代(4G)行動通信疑慮部分,通傳會要求於指配頻率有效期間內,ETC系統建置完成後如有干擾4G行動通信的情事,應於通傳會所定期限內辦理具體有效改善措施,如果逾期仍無法排除干擾時,高公局應即降低電功率至符合低功率射頻電機技術規範規定,並繳回發生干擾點之專用無線電臺執照。


也就是除了前面的2G通信,後面的4G通信只要有影響,又沒改善,就必須依照【低功率射頻電機技術規範】室外0.5W(2W EIRP)門禁最高功率照射,門架高大概幾公尺,門禁感應兩公尺就很遠了,若真有影響又解決不了,他就得停用該門架基地台執照,改用民間免照的低功率射頻電機來發波,不過想當然一定就扣不到款

反遠通者必須拿出證據證明有影響2G或是4G,才能逼遠通去改善,改善不了就只能撤照停用,這是後話

前話就是那門架就是不折不扣的高功率基地台,這騙不了人的

歡迎遠通支持者指正


重機喜好者

kl818bc wrote:
感應雨刷和光有關,用...(恕刪)


感謝回應 開眼界了
一直以為是玻璃的毛細孔感應

小黃狗的春天 wrote:
那台數位電視的電磁波...(恕刪)

回去重修電磁學.
丹尼斯-毛 wrote:
但問題是,車上已經沒有可起作用的貼紙了,為何仍有如此大的力量去"干擾"我車上的數位電視呢?


e-tag 上面沒有電池不會主動發射
整個系統應該採影像和RFID 二者合一式的系統
每一台來一定要主動發射



而電磁波會不會害傷人體, 應該交給NCC去審合

不過根據RFID 的原理

由於RFID是採pulse式傳送 , 所以功率*時間 的總能量很少

比手機或是電視 還安全


主要是時間


而DVT跳動,可能是干擾到解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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