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獎了…超過期限要繳雙掛號的處理費用。

很懷疑...從未聽聞有人遭開罰單,從未有人欠費嗎?
有走高速公路收到單子就就去繳一繳了,完全不想拿自己錢包開玩笑!!!
每年五月繳稅被國家搶劫一次就夠惹!!!

原來高公局有發新聞啦, 1-6月不開罰, 7月開始走國道不按時繳就要罰錢惹!!!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95&p=5336

通行費逾掛號補繳期仍未補繳者請儘速繳費

【對未繳費者寬緩補繳並以宣導代替處罰】
高速公路局表示:國道於本(103)年初實施計程收費迄今 ,用路人通行費經掛號通知仍有部份尚未補繳,考量因計程收費係收費制度重大變革,部份用路人尚不熟悉ETC繳費方式,故高速公路局再予提醒未繳費用路人儘速繳費,並就1月至6月份欠費逾雙掛號補繳期者,予以勸導,並不予開單舉發。但相關通行欠費民眾仍需繳交,對欠費仍未補繳者,於累計一定金額後仍會依法強制執行。
【繳費途徑具多元(多樣)性且便利(普遍)性】
高速公路局提醒:本項權宜措施至6月30日止,7月1日以後通行國道,若經平信、雙掛號通知仍未繳交者,將依規定處罰。
此外,針對1月份上半月欠費未補繳用路人,高速公路局已要求遠通公司在5月初,再補寄1次(僅此1次)平信通知提醒繳費。另通行費繳費,用路人可利用免收繳費手續費之據點,包括870家OK超商、772家遠傳門市、617家中油直營店、1,323家中華郵政郵局及120家遠通服務中心,計達3,702個,而通行費26元以下採網路或客服刷卡繳費亦免收手續費。高速公路局提醒,欠費已進入雙掛號補繳期者,補繳通行費需加收50元作業處理費。
【申辦eTag及銀行自動轉帳為最方便繳交通行費方式】
高速公路局呼籲:雖用路人未申辦eTag或eTag未儲值亦可行駛國道,但容易發生忘記自動繳費,甚至於平信、雙掛號通知後也未繳費,將衍生逾期未繳費之欠費罰單等不便情形;而透過申辦eTag預儲通行費,除確保繳交通行費並享通行費優惠外,可避免衍生額外補繳及逾期罰單情事。另申請銀行自動轉帳儲值,為最便利最無負擔,現階段已有包括玉山銀行、台新銀行、國泰世華銀行與遠東國際商銀等4家銀行加入提供此服務,歡迎未申辦者儘快申辦。
高速公路局強調:通行費依規費法採取預儲方式規劃,高速公路局鼓勵非eTag用戶申辦eTag,於通行後自動化扣款繳費,免除事後補繳之困擾。


聯絡單位:
業務組副組長:劉逢良 電話:02-2909-6141#2402
業務組科長:荊心泉 電話:02-2909-6141#2471

redbean0516 wrote:
每年五月繳稅被國家搶劫一次就夠惹!!!


怎麼可能只有一次...
五月是所得稅...
有車的還有:牌照稅、燃料稅...
有房的還有:房屋稅、地價稅...

連沒工作的家庭主婦...
偉大的政府都能想出“國民年金”逼你繳...
你以為政府這種土匪機關這麼好相與嗎???
莫再提 莫再講.......
越想越哀桑, 想到我那瘦弱的荷包 嗷嗷待哺的孩子們
還有跟101依樣高的房貸沒繳....
不禁潸潸淚下...

redbean0516 wrote:
有走高速公路收到單子...(恕刪)


我知道有人在等罰單要打行政訴訟,雙方應都作了沙盤推演。
到時看看鹿死誰手。

看了高公局的說詞,曲解法令,真期待啊!

cloudear wrote:
不要等了,忘記不是理...(恕刪)


貼OK蹦就是給 不想記繳費這種小事的人 專用的,既然這麼多人不想儲值給徐胖子爽,
那就要記得期限內去繳費。

徐胖子有律師團可以搞,我們沒有律師團可以玩,別期待可以不用繳罰款!
想搞遠東集團,那就記清楚哪些是遠東的相關企業,不要給他賺,讓他虧才有效果。
何必跟著別人起鬨,讓自己麻煩的要死。

裝個etag,再加信用卡自動轉賬,很方便。

生活上有更多需要花精神的事,把心思花在這芝麻綠豆的小事上,實在不值得。

Biggest King wrote:
何必跟著別人起鬨,讓...(恕刪)

不貼etag, 每個月也是像收信用卡帳單一樣, 收到通知單再繳就好啦,還可以先過濾帳單有沒有被黑心商人亂收. 如果帳單有錯也不用像預收制的一樣得自己舉證去要溢收款, 把有問題的帳單聲明異議後,直接拒繳擺個幾年,如果到時候高公局/遠通拿不出證據證明收費是正確無誤的, 到時候還不是得銷帳.
上路已經大半年了,高公局連開個罰單出來面對合法性 行政訴訟的挑戰都不敢

貼了etag 整天要擔心會不會被亂收, 更慘的是連結信用卡帳戶, 等於是讓黑心商人的手直接伸到錢包裡,愛怎麼拿怎麼拿, 拿錯了,用路人還得自己舉證 --> 去貼etag? 我又不是頭殼壞掉了
關於您的第三點,個人發表一下異見:
我也是非etag用戶,有一次向高公局要照片時發現:遠通電收記錄的資料超詳細的!
包含基本資料還有曾經上網時留下的資料!

daimonson wrote:



閣下的怨念超深...(恕刪)

Biggest King wrote:
何必跟著別人起鬨,讓...(恕刪)


生活上有更多需要花精神的事,把心思花在這芝麻綠豆的小事上,實在不值得。

大大這話說的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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