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esign wrote:
關鍵字搜尋: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ETC
版上有商事法的從業人員嗎?
我只知道
2008 年己經用這個公義的議題 , 取得了大多數人的選票
現在重新再題這個正義的議題
是否有什麼背後的利益..
為了自己喜好?
還是只是單單為了人工收費, 可以不用報帳這個好處..
一再在提起宋乃午.
他貪污,對不起的只有宇通..而人民在ETC的妹是否得到最大利益,才是關鍵..
我一再請問這些反對的人
你們抗議,是要為人民爭什麼? 除了公義外? 剩什麼?
nobitaku wrote:
你有語文障礙, 才剛要我去現金、ETC、回數票三種收費站都試試,
我去ETC試過 "當場掏出信用卡", "沒有任何人不接受", 甚至掏出名片, 衛生紙都可以, 裸奔也統統接受!
如果還要信用卡簽帳單, 是政府要拿出來, 自己不給還要問我拿什麼信用卡簽帳單? 是你政府自己不給!
一直罵人也要誣陷, 如果網管認為我那裡罵人, 請指出甚至封鎖.
ps. 別在說那些沒大腦的話, 走現金、回數票車道當然是給現金、回數票, 還需要試什麼?
89. wrote:nobitaku wrote:
現金、回數票、ETC掏出信用卡、掏出名片, 衛生紙都可以, 裸奔也可以! 你還是散佈不實消息!
2.如果你走ETC車道
當你過站時拿出衛生紙時
燈也會閃
但其實還是採用「用照相機拍照後,進行辨識車牌並開單」的方式扣款
所以事後你會發現你還是會收到繳款通知
也就證明你當時用的衛生紙並沒有真的「付款」
所以實際上你並不是用衛生紙付款的
那只是一個誤會(在台灣活了幾十年,還會有這樣的誤會也真不簡單)
nobitaku wrote:89. wrote:
好
下次你過收費站
當場掏出信用卡
如果對方接受就是我錯(你可以在現金、ETC、回數票三種收費站都試試看)...(恕刪)
現金、回數票、ETC掏出信用卡、掏出名片, 衛生紙都可以, 裸奔也可以! 你還是散佈不實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