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ag的便利和好處沒有一項是要遠通才會存在的!

免費二十公里 , 這是私人 討好選民的自私行為 ,

有違背計程收費的原訂意義
TET wrote:
所以違約根本不成立

另如果真的違約,立委抓住這種可以獲得好評的事

早就傾全力炮轟及排排坐開記者會了,甚至會逼交通部不解約就下台

有發生這樣的事嗎?
...(恕刪)


您是說立委諸公 都是站在公理正義這邊?

不是自身利益那邊?











會不會想的太天真?
玩攝影嗎?歡迎來 iCanon 交流喔! http://www.icanon.asia

awa38 wrote:
1.快速通行。事實上...(恕刪)



同意你所言

---------------可是BOT後---------------

1.系統被駭。是駭客不對,但遠通你沒防好是你遠通有責任。

2.流量大導致當機。是你遠通有責任。

2.感應出錯。是你遠通有責任。

3.計費出錯。是你遠通有責任。

4.查詢不便。是你遠通有責任。

5.沒轉介好收費員工作。是你遠通沒做好你的承諾。

6.誤導大眾資訊。讓多數人以為非得安裝才能上路,到最後你遠通要承擔眾人的指責。

7.抗繳罰款。遠通你以為用法律可以解決民眾的累積的反感嗎?

--------------------------------------------------------------------

TET wrote:
說實在就現況而言遠通...(恕刪)至於你認定的這麼多的違約事件

就每日通行量比例而言,遠通可說系統瑕疵,因為全世界微波準確率沒有100%的,

沒記錯的話好像最多只達99.98%,剩下靠影像辨視,準確率也沒有100%

所以違約根本不成立

另如果真的違約,立委抓住這種可以獲得好評的事

早就傾全力炮轟及排排坐開記者會了,甚至會逼交通部不解約就下台

有發生這樣的事嗎?


辨識率無法達到100%,這可以接受。

但請問金流的部分出錯,這可以被接受嗎?

站上有人儲值就直接被扣掉,這我想就跟辨識率無關了吧。

使用信用卡,銀行多扣你錢,也可以接受?


結束這個不公義的財團吧
讓etc收歸國有

拿高鐵來跟etag比......到底懂不懂啊?

不懂就多做點功課,不要在這邊亂發一些似是而非的言論!!
胡亂發言只是更顯得遠通的水準~嗯,不太高呢!!

awa38 wrote:
1.快速通行。事實上...(恕刪)



當初這種案子根本就不該BOT

直接招標做一做就收回來繼續國營才對

現成高速公路裝個電子系統搞不懂幹嘛要BOT.................
flycode wrote:
搞清楚最為重要的一點
『國道高速公路是納稅人繳錢建的,但etc系統是遠通所出資架設的』
『省道/縣道是納稅人繳錢建的,但你住的房子是你自己出錢買或租的』


你自己搞不清楚重點!

『etc系統是遠通"在沒有技術與管理能力的情況下,用盡方法承包BOT,為強取豪奪納稅人的錢"所出資架設的.』
http://www.setnews.net/News.aspx?PageGroupID=1&NewsID=10468&PageType=2

只是用個辦法把你我的納稅錢從國庫拿出來放進自己口袋

無本生意政府官員護航拿到好處的絕對不是你和我

suan2289 wrote:
要監督的是遠通是否能限期改善,而不是全面推翻(恕刪)


不是說漂亮的廢話就能欺騙別人.
光這句話有多少語病?

該監督有盡監督之責嗎?
誰來監督應該監督的人?
限期多久?
沒改善又如何? 嫌貴不要用!要退就退的奸商嘴臉1
為什沒改善好造成人民不便,還拿政府的權力向人民收錢?
為什麼不能全面推翻無用的遠通?
讓其他人來改善?


如果用這種思考邏輯在遠通辦事, 那真是無能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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