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啊!如果可以有效減少國道上那些開到12格的大車數量,這個措施不錯。有在聽無線電國道台,就可以知道那些大車駕駛如何惡劣的利用某些區段超速。車這麼大一台,速度拉那麼高,遇到事情根本煞不住,隨隨便便都可以弄死不少人,職業道德呢?我呸!
牛小傑 wrote:遠通電X的eTag官網不會上?還是需要我把網址附給你?N年前的拒用行動已經有先例了,只會哭退出,但卻繼續用得很開心,見多了! 只能說小弟這篇發言的目/重點不是在這個...抱歉讓您白費心了.
john43 wrote:如果今天政府就是鐵了...(恕刪) 如果今天政府就是鐵了心要上科技執法,避免有人在家中殺人分屍然後清洗浴室破壞現場,必須在建置一套科技執法監控設備在你家的房間客廳浴室跟門口,但無法使用你家/社區的監視設備因為人民反彈,需要納稅人貢獻幾個千萬,不知您是否願意?PS: 您好像搞錯重點在哪裡了....
除非你永遠不上國道,不然退不退應該沒差,而且歸根究柢也怪不到政府搶錢吧!超速本來就是不對的行為,難道不應該抓?非要等到發生嚴重事故的時候再來抓?如果都遵守規矩不超速不亂切換車道,不要說政府用ETC抓違規,就算用GPS也抓不到你不是嗎?樓主搞錯主題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