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怎麼訂,就該怎麼執行吧
這些交通部官員,說詞實在令人噴飯


一個不遵守合約的政府
必招人民的唾棄


cbanks wrote:很奇怪
平常很愛挖國民黨弊案的民進黨
為什麼這件事見不到任何人出來砲轟KMT????
沒有民進黨的砲轟,查弊、提告,總覺得少了些火力!!!
徐老頭難道兩邊通吃??)

呼叫爆料天王邱XX....該你上場了
[修正版]
呼叫頭髮很少的爆料天王邱先生....該你上場了
~No Pain; No Gain~ ~No Cross; No Crown~ ~No Change; No Chance~

卡繆 wrote:
呼叫爆料天王邱....(恕刪)

善意提醒改一下用詞,那位仁兄99.999%不會看到閣下的po文吧,但若給他看到,一定會告你「加重毀謗」!
陳述事實罷了
你可以說一個人頭髮很少
但不可以罵一個人禿驢


嗯,其實稱讚他有一頭很帥又有型的頭髮也蠻好的,再請他發揮揭弊天王、正義使者等「天降奇才」,達到目是最重要的!只怕這議題會不會是這些人不願碰觸的紅線

卡繆 wrote:
呼叫爆料天王邱XX....(恕刪)

誰找我!?
45%的使用率是包含大客車跟大貨車
至於小客車只有20幾%..
所以部份的小客車收費道只有一個ETC車道還算太多呢
或許以後有人會比照"萬曆十五年"風格,寫壹本"民國100年"
第壹頁應該會這樣寫,
"中華民國100年六月 三十日,交通部發佈新聞稿:為了配合政府E化政策,高速公路全面進入計程收費,實現收費政策之公平性,遠通公司已於100年6月29,。。。。。。
那時高公局局長是曾大仁局長,交通部長是毛治國,行政院長吳敦義,總統馬英九"

然後作者開始往前追朔這這個ETC案子的得標過程,競標者,歷任的總統,行政院長,交通部長,如何做出處理。
寫到前總統壹家的事。
應該也會寫到壹群人不用E通機(刁民,在叫你們啦,開玩笑啦!)。
這句嫌它貴不要用,應該也會被寫進去。
希望也會探討到扣款失敗,就是我啦(這個 刁民,我來當)。
也會寫到,國三走山事件,高公局所扮演腳色。
再寫到現在。
高公局是如何決定不罰遠通電收三千萬,是誰批的公文,是引用哪條法令來依法行政。
而對扣款失敗車主晚繳,該收的手續費,倒是沒有被少收過!!
遠東集團總裁,說他的:E通機是是在做公益。也會被寫進去!!
在交通部高公局宣布新聞稿之前,現任總統宣佈了他的2012副總統候選人名單。
而這時剛好是繳交汽車燃料稅的時期,和再過不久要舉行總統大選,天氣很熱,車主火氣很大。




我會不會想太多?
應該很精采!!

按照大清律例,幻想壹下壹本小說的 內容,應該不犯法吧?各位大人?




lexmark995 wrote:
我看大家要一起聯署,...(恕刪)


我看大家要一起聯署,抵制ETC、遠通要罰錢,若要用RFID,也要重新招標,不能讓遠通撿便宜,馬政府做不到的話,2012下台換人做

支持!

遠通該罰!

若現行IR不敷使用, 要重新招標!

監察院應該要介入調查相關不法!

交通部官員要送懲戒調查!

調查局應該要調查是否涉及層級更高!(高於交通部)
第一時間該表態的人都沒表態
大家應該知道結果啦

每天罰NT50萬不是小數目
高速公路BOT ETC 違約也不是一件小事情

要一堆瀕死動物起死回生
還要來伸張正義
鄉民要的太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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