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包乖乖 wrote:
再次重申,誤闖開罰合...(恕刪)
針對樓主認為過路費補繳僅限定在遠通門市不合理的部分, 個人倒是認為還算合理,
超商代收款項其實也是要跟業者收費的, 撇開業者是否願意增加成本不談, 若是讓
違規者如此方便, 那不就一堆人不裝OBU直接衝ETC車道了?!
大包乖乖 wrote:
補繳本來就是便民的方...(恕刪)
大包乖乖 wrote:
遠通跟監理單位協調處...(恕刪)
旺 wrote:
針對這點
小弟也幫您在遠通電通網站找到
為何要收作業處理費?
答: 作業處理費包含:車籍資料查詢費、帳單列印費、掛號郵資費、人工作業費及繳款手續費等等。
除了要補繳通行費,為何要繳作業處理費?
答: 依據中華民國93年7月21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 093B000059 號令訂頒之「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規定「汽車通行於應繳通行費之公路,經收費站不依規定繳費者,徵收機關應向其追繳通行費及加收追繳作業費用。」
餘請參考小弟於36樓之淺見,不再贅述
另外您提及以路邊停車做比較
這也是類似的
路邊停車徵收機關是當地縣市政府,逾期未繳會收到交通局或監理機關的罰單,好像也是不同單位所分別寄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