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逾期未補繳 他被罰近3萬元

駕駛人也許有錯,不過處罰請符合比例原則。
如果這種比例是合理的。
以後大家水電手機費用遲繳也這樣幹好了!
以後違規停車一律沒收汽車,反正一堆台灣人說是車主自己有問題。
真的是~奇怪A你!!

地下錢莊的錢,誰敢借呀

就是需錢孔急的人在借的

沒事~別跟錢莊借錢

懂嗎?

最怪的是~~

明明我欠的是他(遠通)的錢

國家還要罰我錢??

喔~~~原來錢莊的撐腰是
cjh98 wrote:
駕駛人也許有錯,不過...(恕刪)
martial wrote:
「又不是違規,怎麼罰...(恕刪)



No辦No幹!
這問題要從雙方都談
1:那位駕駛根本就該受罰!如果用回數票你能不先購買好或準備好現金嗎?
2:如同信用卡系統高工局應該先由遠東代墊收款,再由遠東出面向那位駕駛走法律路線催繳
而不是由高公局出面圍事,況且罰金跟過路費根本不成比例.

race01 wrote:
罰則我覺得太誇張了,...(恕刪)


我也覺得以站來罰太誇張了一點...

如果拿罰這個的態度去罰酒駕應該會好一點...

國道警察表示,吳姓男子開車上高速公路前,應該先查詢E通機內餘額,就算未注意,但在行駛中發現E通機無法扣款,事後也該迅速補繳,等到被罰了,才來怪罰太重,不覺得太晚了嗎?
好一個 應注意而為注意

駕駛人也許有錯,不過處罰請符合比例原則。
如果這種比例是合理的。
以後大家水電手機費用遲繳也這樣幹好了!
以後違規停車一律沒收汽車,反正一堆台灣人說是車主自己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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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1

的確須符合比例原則,高公局以高速公路罸款最少須3000,實在是匡人民的錢。
遠通被罰 2 億時, 不是說, 投資金額大於罰款, 已等同受罰
車主就跟遠通說, 使用 ETC 的時間, 投資和車子相關費用,
己大於罰款, 應等同受罰, 請取消罰款, 順便寄張存證信函過去
這樣就好了....
為了要避免扣款失敗產生的後遺症,小弟我還是決定用回數票或是現金,

順便看看這樣子的爛系統可以撐到什麼時候。
如果我是東部人
要來西部玩
依照常理判斷不可能常常跑到西部
要是我就不辦 ETC
也不用回數票
直接用現金就好

雖然不能說他錯
但可以避免的錯誤不避免
也只能嘆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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