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use11 wrote:昨天收到這個很不爽,...(恕刪) 我們手上有的反抗工具就是"繼續拒裝",目前可以採取的抗議官商勾結動作,就是將郵件退回去,如果都不吭聲,他們只會變本加厲.收到此郵件請撥空在信封上寫拒收然後投入郵筒退回.你要在上面加註不滿文字也可以,不過請理性.
政府護航的手段太粗糙又明顯了~~從很久以前使用率不到45%就要連續開罰,每天50W不是? 天才的交通部居然以 因遠通投資 E-tag,經費達到10億,已達處罰效果,而不開罰??這哪來的奇怪邏輯阿?? 下次我超速被開罰單,可以去改"六卡鉗" 然後拿帳單去抵"罰單"嗎???
在這邊講理雖然是多餘的,但還是要講一下!ETC案是BOT案,什麼叫BOT?就是政府的事務委託民間經營,政府可以據此節省大批人事及經營費用,大家都知道,同一件事,公家做跟民間做成本可以差多少,無論如何,說到底那還是政府的事,政府的政策,簡單的事實,什麼時候國道開始計程收費,是遠通可以決定的事嗎?國道ETC收費多少,每個收費站ETC幾個車道,是遠通可以決定的事嗎?國道怎麼收費,制度怎麼走,說到底還是高公局的事,高公局幫自己的政策宣傳,錯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