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realme1982 wrote:
簡單而言, 小弟是認同 etag 帶給國道使用戶的便利, 但很明顯的遠通尚有許多配套措施並不完善,
對人民而言, 我只是單純想得到遠通一個誠懇的答覆, 而非這樣敷衍了事.


其實這間公司的老闆很久以前就回應過了:「民眾若嫌OBU太貴,那就不要買嘛!」

我想這種狀況他可能會說:「嫌麻煩,那就不要用嘛!」XD
yu1010_a wrote:
對消費者而言,刷卡支付當下就代表支付了,不是嗎?難不成是開票跳票還是卡奴拒付,這是銀行與遠通間支付的

刷卡支付,只代表你允許發卡銀行支付給遠通,
不代表發卡銀行已支付給收款那方(遠通)。難不成信用卡永遠不能作廢或申報遺失?

要付錢的人是你,收款人(遠通)沒收到錢,哪管得著你跟銀行的合約怎麼簽?
難不成買一本支票來開,都能100%能兌現? 收到空頭支票的人要找銀行?還是找你?

更何況,樓主貼出遠通紅字回覆的得中規中矩,
遠通這樣回答到底有什麼問題?倒是樓主的用語才很偏激.
unrealme1982 wrote:
遠通客服跟我說的內容大約有
1. 我繳費日期並非 11/11, 而是 11/13 ( 見鬼了, 那麼我當日晚上刷卡難不成是鬼打牆 ??? )
2. 就算過期兩日也沒關係, 反正高公局應該不會因為遲繳兩天而開罰 ( 更傻眼, 如果我是那萬一呢 ? )
3. 如果真的開罰, 使用戶可以跟高公局申訴


遠通都已經說就算過期兩日也沒關係, 反正高公局應該不會因為遲繳兩天而開罰
要不然,到底要遠通怎麼回覆樓主,才能滿意?
難不成要遠通做假帳偽造文書,或由遠通先代墊,讓樓主逃過一劫嗎?

一堆鄉民不分是非/只分立場,這才是台灣變成鬼島的主因....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flycode wrote:
刷卡支付,只代表你允...(恕刪)

刷卡支付要用銀行對遠通支付的日起來算?????
那實際支付的日起一定是再之後的

以此來論逾不逾期
我還是認為不合理

flycode wrote:
沒錯,大賣場賣假油被...(恕刪)



又一個 小林老大 跟 s老大的 x員工orxx生=======

flycode wrote:
刷卡支付,只代表你允...(恕刪)


小林 跟s 老大的 後代=f

chieh-ccw wrote:
你在講廢話嗎? 死要...(恕刪)


哦哦...看來我還是準備去退掉好了...
回頭去用回數票等計程收費好了...是吧...!
各位大大 還記的這一篇嗎?遠通E-TAG,誤扣款..我受夠你了..


跟這一次差不多 結果是遠通用發小禮物想打發 哈哈

flycode wrote:
刷卡支付,只代表你允...(恕刪)


遠通因該如何回答我才滿意 , 不如說遠通的態度應該如何吧

1. 高公局“應該"不會開罰: 如此模擬兩可的答案, 試問使用者能接受嗎 ?
萬一結果是遠通預期的, 高公局不開罰 , 那麼皆大歡喜, 沒人受罰, 自然沒人申訴.
那萬一開罰呢 ? 依照遠通的說法 請使用戶自行向高公局提出申訴.

然而, 依這位版友的看法就是:
1. 11/11 刷卡因為遠通跟銀行之間的關係需要 2-3天 遠通才能收到款項. 因此入賬日是 11/13 號.
2. 就遠通方面而言, 這是信用卡上使用的規則, 因此遠通沒有任何過失或是行政上的瑕疵,
自然沒有必要為我們人民負責.

我的看法:
1. 今天遠通是代收繳款一方, 我們是遠通etag使用戶, 我繳費的對象是針對遠通, 收款人是”遠通" 並非高公局
因此遠通既然代替高公局向人民收取款項, 自然有必要確保提供高公局使用戶所繳交的金額與時間正確義務.

2. 企業經營者, 面對的是多元大眾, 其義務自然應該提升而非減低, 今天, 遠通提供信用卡繳費對人民而言是
一種便利, 然而這類的便利背後的風險是什麼 ? 遠通自然應該事前告知使用戶. (例如, 需要數日入賬)

因為我的看法與您不同, 才會無法認同遠通要人民就繳費事項出現問題時, 自行向高公局申訴的答覆. 而遠通卻一副無關己事般的回應. 今天遠通並非慈善機構, 他所經營的etag也是以獲取利益為目的, 人民不怕企業賺取利益, 而只是單純希望在企業獲取利益的同時, 企業也能相對的拿出該有的氣魄來面對責任.

p.s.
會在這邊發言的人, 都是希望能透過資訊的傳遞, 提供需要的人不同的意見與聲音.
您有您的看法, 別人自然也有不同見解, 毋庸因看法不同, 而扯出台灣是鬼島這類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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