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hsueh322850 wrote:就像收費員失業,就會多出遠通就業機會.社會責任?你多慮了(恕刪) 不用刻意發訊給我了~我只是路過的~但是你都發訊了~我不回應一下不行~我只針對這個文題反問~遠通有把所有收費員納為麾下嗎~?你是基於甚麼樣的想法~又如何可以確定其他財團會照單全收~財團之所以是財團~商家之所以是商家~不是沒有原因的~~還是到時候你又要在01出面譴責~抵制其他的產業"那其他孤苦無依的家庭要怎麼辦~你要負責嗎~
我現在就是用遠傳的 3G 網路回文的(手機開分享)它在市區真的比中華電信網路快很多有時候我還要開分享給其他人用....至於超商手續費這種問題取火車票在超商也要手續費,到車站取不用嗯..我想超商沒有義務免費提供服務就是了...便利生活的時代,本來就是包裝各種服務費用來節省時間
Yin Chang wrote:我是寫手的話,應該會...(恕刪) 經查"鵬泰顧問有限公司"於寫手門事件爆發後更名為"新加坡第一行銷顧問有限公司"。不知是否其已拉到遠通這肥咖! 敬告工讀生們...小心被拉去墊背呀!
請於睡前服用 wrote:還有人相信遠傳訊號強喔......真是天真無邪....遠傳的口號人人皆知耶!..(恕刪) 就我所處的地理位置來說(台一縱貫線,非都會區)一樣在室內,CHT還有一半的訊號但是"只有眼船,沒有訊息"常爬郊山的山友,應該更能體會
frankw wrote:遠通 etc,太平洋百貨,遠傳,愛買,遠東紡織,亞東醫院,遠雄建設,遠東商銀來列一列吧,我自己的拒絕往來戶就這些....(恕刪) 如果曾和他們集團的採購 聯X 單位交手過,不難理解為什麼遠東集團任何作為都是利益考量,上行下效!當你的供應商要受你遠東如施捨般的對待,不做最大!也不想和遠東有任何往來,沒它的卡片、不在他們家消費!但這ETC 是獨占,它搞的大家浪費多少資源時間人力在陪它玩,什麼加倍奉還?小偷偷我錢包的錢,只要加倍還錢就好嗎?不用判刑定罪,懲罰性賠償嗎?累犯不是要加重其刑嗎?偷竊侵佔是公訴罪吧,還要受害者自行發現舉證,這什麼道理!我只能全力抵制這集團,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