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大雨的確是無法辨識,我從來沒貼e-tag,有幾次下大雨走高速公路就沒收到繳費通知,去便利商店機器查也沒記錄所以更加確定沒貼E-Tag是對的bowwow1975 wrote:'在下大雨中,車牌...(恕刪)
yaucheng11 wrote:除非你永遠不上國道,不然退不退應該沒差,而且歸根究柢也怪不到政府搶錢吧!超速本來就是不對的行為,難道不應該抓?非要等到發生嚴重事故的時候再來抓?如果都遵守規矩不超速不亂切換車道,不要說政府用ETC抓違規,就算用GPS也抓不到你不是嗎?樓主搞錯主題了吧! 如果今天政府科技執法後再來用 "公共利益" 還是 "交通安全" 的理由把速限降低或超速容忍值取消呢? 畢竟這樣對國庫貢獻可是立竿見影。 科技執法可以降低開單成本提高開單效率,但是無法解決酒駕,疲勞駕駛,危險駕駛 (鑽車/逼車 etc.) 這些比普通超速嚴重的問題。
不管超不超速用ETC偵測違法事件這是違法違憲的作法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認定,不得進行犯罪事實舉發ETC為民間行車收費裝置不是超速蒐證器材且沒有任何第三公正機關認可也無任何相關公務人員進駐校正沒有相關確切犯罪事實的證明不得進行常態性蒐證舉發
john43 wrote:那你有沒有考慮不開車還是不出門,因為路上到處都是攝影機啊,是否也讓你感覺到侵犯隱私? 馬路上的 CCTV 攝影機無法主動蒐集紀錄分析您的個人資料/人民大數據。如果未來政府 ETC 科技執法案例一開,警察局/調查局 /國安局 etc. 也可以導入科技執法到 CCTV 系統 (數位人臉辨識 etc.),未來只要你一出門政府的確就可以監視您的一舉一動。
一堆人都在說還有車牌辨識可以抓超速你知道車牌辨識率多低嗎?我從中壢來回汐止 正常要73元(包含每日折扣)但我通常都只有被收40-50元左右.中間很多都是沒有被辨識成功的.那這樣要怎麼算我的區間平均時速?這樣搞也只是最後一堆人在門架前的路肩停車等時間而已.無聊
john43 wrote:那你有沒有考慮不開車還是不出門,因為路上到處都是攝影機啊,是否也讓你感覺到侵犯隱私? 在平面道路上,除了一般路口的監控攝影機外,可以注意一下,還有很多車牌辨識的攝影機。若有犯罪嫌疑車輛,透過這系統,警方可以很快追蹤到車輛行蹤。
jaja0607 wrote:一堆人都在說還有車牌辨識可以抓超速你知道車牌辨識率多低嗎?我從中壢來回汐止 正常要73元(包含每日折扣)但我通常都只有被收40-50元左右.中間很多都是沒有被辨識成功的.那這樣要怎麼算我的區間平均時速?這樣搞也只是最後一堆人在門架前的路肩停車等時間而已.無聊 前面狂飆,後面在路肩停車等時間,最後有比較快到目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