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ETC抓超速,點子不錯,但…


別射裡面 wrote:
違法的人,還敢大剌剌的直言不諱?
超速就是超速,限速100,開到101,就是超速!!
執法沒有模糊地帶!法律不容討價還價!...(恕刪)


政府都帶頭違法了, 怎麼只準州官放火。
囧rz~ wrote:
爛點子, 我可以前...(恕刪)



好好遵循交通規則是會死是嗎?
不要整天想洞想旁

你累了嗎?

中間開200,可以啊,被測速照相照啊
開10,好啊,等著被檢舉

明明規則都給你了,你不尊守,然後被罰單就在鬼吼鬼叫。

hughkk wrote:
etc門架上沒有測...(恕刪)


定速120是可以的,

但超車時,速度也不能變,

補個油門超車,均速就超過嘍,

如果每3公里就重新算,

那塞了很久的車,

也不能大腳補回來...


一方面要定點抓,

另一方面又要抓均速,


龜車又無法抓,

總不能塞在車陣內,

還要吃龜速罰單....








u8352021 wrote:
我覺得大家都在抱怨...(恕刪)


你講的沒有錯啊,

不然超速雷達是賣心酸的喔
rayreu wrote:
我第一時間浮上腦海..交通部看起來很像是遠通在管的?...(恕刪)


這不是一開始就是遠通在管理交通部了!

有什麼提議/問題還要呈報噓噓東勒!

噓噓東一不高興整個交通部皮一定要崩很緊!



民營財團管理就是不一樣!

換成公營的一定躺著上班就好!多累啊~




‧°∴°☆﹒°☆﹒﹒‧°∴°﹒☆°∴°☆﹒﹒. °.﹒‧°∴°☆‧°∴°﹒☆ ☆°.﹒‧°∴°☆°
ETC取締超速可以
但一定要修法
再加上要考慮的事項太多
我猜最快也要十年
而且一但可以用ETC取締
速限勢必要提高到130~150

其實ETC取締應該是好處大於壞處的
例如龜速內車道
但取締標準很難拿捏
快樂表、龜速車定義都是問題

dinnerxp wrote:
酸民還是有辦法破解...(恕刪)


會超速的人會分段???

既然要分段~又何必超速!!!

與其花時間破解

要麻就一路飆到底...老爺錢多!

要麻就乖乖限速開...老爺沒錢!

我只是好奇真要這樣做~遠通有合法的執法權與開單資格嗎?

如果用民眾檢舉的方式~那就不能收費用囉...這樣噓噓東會肯?

交通部真要有這樣的規劃

真心建議要把慢速車也納入!

只要休息站出入口再設一個感應~故障車有通報機制就可以解決!

不然就兩個交流道間的慢速車不罰~橫跨兩個交流道的慢速車才要罰!

總之~快也罰~慢也罰就是!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到時候自然就會有人分享攻略
我倒覺得那些阿龜們比較挫!

就希望到時候不要只針對超速啊!

最好是都一樣辦理啦 ~ 通過兩座門架時間只是慢於一定時間,全部罰!

上高速常態超速的人我覺得是少數,通常都是被龜檔了一陣子

有空隙就都會不自覺的衝一波

如果沒龜車,我順順開118或108,沒什麼不好啊!

如果最高限速改成130
我就讚成用ETC抓超速

現在車子性能愈做愈好
油門踩下去一下就超過110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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