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zzycat525 wrote:
因為目前遠通是唯一得標廠商,所以遠通ETC=弊案,兩者不能拆開談.
因為機捷丸紅負責的部份只有丸紅一個得標商,
所以機捷號誌系統=弊案????
所以機捷不要號誌系統?
哪個標案不是一個得標商(或是一個得標團隊)?
jimmywu97 wrote:
你如果認為政府清廉是可以妥協,弊案下還可以維持工程品質的話請自便吧
jimmywu97 wrote:
請勿回文,我也不回了
cckm wrote:
弊案歸弊案,工程歸工程.
遠通弊案甚至還不是工程問題,而是不當得標.
有弊案不代表工程不良,
清白的廠商也不一定施工上絕對不可能會有缺失.
全球「弊案」之最,或許莫過於美國軍火工業.
jazzycat525 wrote:
現在台灣欠缺的不只是工作機會,
還有對社會公義價值觀的理念與堅持。
jazzycat525 wrote:
人民抵制財團,所以OBU變eTag,
人民對抗財團,所以計程收費後沒eTag也可以上高速公路,
我們反對高速公路局放任遠通電收魚肉用路人,
人民要求遠通電收白紙黑字與高公局簽訂儲值永久免收手續費,
儲值手續費請遠通電收自行負擔,以上!
jazzycat525 wrote:
現在用eTag過收費站每次遠通抽3.4元....
人民抵制財團.....
人民要求遠通電收白紙黑字與高公局簽訂儲值永久免收手續費...
我也支持ETC丫, 但不支持獨大又有弊案的遠通E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