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mi wrote:
您說的精心設計,是政...(恕刪)
這位大哥的回應頗是中肯!! 雖然看了條文,裡頭沒提到孳息如何處理? 只有說拆帳有另外辦法處裡...
不過我也不懂何謂信託帳戶TT, 嗯~~但是應該代表預儲之通行費孳息一樣是記在該信託專戶內,不是遠通收去!?對吧!
不過大大也說了, 這些&那些OOXX是政府幹的! 目前的ETC確實存在許多不合理之處,還望這位仁兄運用您的專才知識與見解, 為人民發聲, 版上如有偏頗不正確的資訊,還請惠予賜教!
如果"委託單位" 變回高工局自己, 如果委託單位不限制唯一得標商, 如果已經回本的高速公路收費費率能更合理一些, 那悠悠之口自然也就安靜了~
共勉~
twmi wrote:
您說的精心設計,是政...(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