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an2289 wrote:你不知這些反對者擔心...(恕刪) 事實上,我也認為第十五條~第十八條太over了。問題不在遠通賣個資,而是有沒有收集客戶活動的嫌疑。遠通現在除了國道收費外應該沒資格談電子支付,可以賣人家讀取器收權利金就要謝謝大家了...
twmi wrote:遠通現在除了國道收費外應該沒資格談電子支付,可以賣人家讀取器收權利金就要謝謝大家了... 之前E 通卡就可以了, e-tag 應該也行而且當初招標就沒有限制企業本來就是賺錢為目的, 當然遠通日後一定會去發展衍生業務最後要看高公局如何把關了其實RFID 開放給大家用,還不錯停車場的管理會方便很多
wessley wrote:大家知道 個人倉庫 ...(恕刪)就把 e-Tag 想成悠遊卡.... eTag和悠遊卡有本質上的極大差異,那就是eTag與個資是有直接關連的,而悠遊卡(不記名)與個資沒直接關連。
suan2289 wrote:之前E 通卡就可以了...(恕刪)其實RFID 開放給大家用,還不錯停車場的管理會方便很多 RFID用在停車管理很方便,但eTag用在停車管理就很危險…因為遠通可以取得這些第三方使用的資訊,所以你的一舉一動都被"遠通"這家公司監控。什麼時候回家什麼時候出門,到那裏…遠通都知道,這些資訊如果被非法使用有多危險!?資料分散就不易掌控、資料如果都由一家公司掌握,那就自求多福了。
nanomt wrote:RFID用在停車管理很方便,但eTag用在停車管理就很危險…因為遠通可以取得這些第三方使用的資訊,所以你的一舉一動都被遠通監控。什麼時候回家什麼時候出門,到那裏…遠通都知道,這些資訊如果被非法使用是有多危險!? 有可能喔!如果這些序號回傳給遠通..然後再連結遠X資料庫... 有辨happy go , 去過遠百 遠銀 遠x企業的應該都陣亡你的一舉一動都被徐胖監視著, 如果有辨手機就更慘了利用基地台位定更準..如果你老婆開車去遠百, 遠X馬上就知道, 然後馬上叫汽車維修紀錄這個個資法好像沒有保護到車資, 畢竟e-Tag 是綁車的..
suan2289 wrote:有可能喔!如果這些序號回傳給遠通..然後再連結遠X資料庫... 有辨happy go , 去過遠百 遠銀 遠x企業的應該都陣亡...(恕刪) 理解得很好!這也就是為什麼我信用卡有好幾張分區使用,所以我的資訊不會被同一家公司掌握…
如果議員質詢的完全不可發生那為何交通局會"震怒"?這篇文章會出動這麼多"白衣部隊"?遠通只是一個代收單位為何我的資料可以提供給他掌控.獲利?(原來這就是他當初打一車一卡的如意算盤!)看到一堆鬼打牆的就有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