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ag貼紙,郵局從台北寄來新竹,也被扣款

遠通再出包 交長:年底就解約(希望是今年農曆年的年底我就真的支持到底),反正先拆了舊有收費站再說,要選用回數票門都沒有,多扣或誤扣請自已舉証,否則就沒算沒事,罸金一切推給正在走法程序就是一毛不繳……
kcheart wrote:
之前辦了ETC, 後悔不已,也對不起一直在堅持的網路大大,只能說各位有先見之明。

所以一直不想去轉etag,
沒想到後來遠通就用強迫中獎的方式,直接寄來。

可是他卻是寄到戶籍地,戶籍地在臺北,實際工作的地方在新竹,
只好請老家的大哥,從台北用郵局掛號寄來新竹。

結果推敲是這樣就被扣款了....GG
...(恕刪)

county wrote:
這電磁波 已經強到可以穿透郵務車的鐵外車箱了 真的是誇張
...(恕刪)


ETC的微波如果那麼強,可以穿透郵務車的鐵殼車箱,感應到車箱裡面的etag,那幹嘛還硬要規定etag貼在汽車擋風玻璃右上角?

李組長眉頭一皺,發覺案情並不單純。

ckweng61 wrote:
eTag 黏在鴿子頭...(恕刪)


看來賽鴿協會...可以去洽談洽談.............!!

這是郵局最新的貨物追蹤技術??

老花農 wrote:
ETC的微波如果那麼...(恕刪)


之前有看到網友說了,可能是因為怕您開在內側車道,會被對向的感應門桿給扣款了.

結果,還真的有人中獎了耶~


好棒的遠通,這樣也要撈錢。支持申請國賠



itrs wrote:
以後抓猴只要偷偷在老...(恕刪)


這個超有梗..................
建議徵信社採用


扣款日期如跟郵搓日期相同 就是舉證
但 為什麼要消費者舉證
法律上不是都假設嫌疑人無罪 由檢察官舉證


關於舉證這件事情,從法律來看其實是由被多扣款方舉證沒錯,

因為在這件事情裡面(多扣款or其他xxx)遠通在面對法律上就是嫌疑人,

(我們懷疑遠通多扣款)->所以我們要舉證遠通的錯誤

----------以上為個人認為單就這件事情是這樣子--------------

然後從消費的角度來看,我們購買公司產品,

如果公司產品有瑕疵,在消費者保護的天數內退貨,

就應該由公司方負擔,不需要消費者舉證錯誤。

但是etag的問題是在使用當中造成我們的損失,

如果面對無條件退款就會發生,他必須要有大量人力去解決這件事情,

所以反正再沒有人規定公司必須做這件事情的情況,再加上又沒有競爭的情況下,

遠通自然而然不會去做這種加強服務的事情。

**其實只要etag搭配國道攝影機,再加上影片Tag的技術,應該就可以寫出自動舉證的系統了吧**

另外就是這一整件事情正常的公司本來就不應該讓它發生...

台灣公司就是x的吃相難看,我個人認為在商場上官商勾結沒關係,他拿到自然是遠通手腕高明,

重點在於官商勾結還是應該把事情做好而非擺爛啊....

RaySoul wrote:
看來賽鴿協會...可...(恕刪)


靠~
這樓會不會蓋歪了?
希望管妹不要移到資源回收區
不然少了苦中作樂
還蠻可惜低
請交通部立法,以後eTag扣款時,要附上照片為證。
不然改天貼在車頭燈的eTag掉了,黏到大貨車輪子上面怎麼辦???
一台過~N台扣…
既然感應這麼強,
幹嘛還要規定貼在車上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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