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休息站儲值莫名其妙的規定

一堆說別人規定不爽不要用

那為什麼在汽車版一堆人建議

六安防滑跟車系統不要放在頂級要下放

沒人跟他說不爽不要開

機車要上國道按目前狀況是不能上

沒人跟他說

不爽不要騎

不然去把車廠買下來

把高速公路買下來

高興自己子麼規定就怎麼規定

開版上來本來就是要討論

1.此規定是否合理

如果覺得合理合理的點在哪裡

如果跟我一樣覺得不合理那大家一起來討論

2.有甚麼建議在遠通跟高公局連繫時可以討論告知

所以說什麼不爽不要用或是把它買下來這些廢話

就不需要一直再重複了

在9/28

高工局有回電本人

經過討論後高公局也認為儲值需要身分證字號確實不妥

但並不知道遠通電收為什麼要這樣規定

所以請遠通電收來電討論

討論後發現原來這並不是什麼規定

只是櫃台人員在電腦上看不到姓名住址所以沒辦法用這些資料做確認

只要遠通程式軟體做修改即可做相關資料確認

目前電腦上只能看到身分證字號

姓名只能看到第一個跟第三個字

只要修正第二個字也顯示即可

可是來電人員並無法保證何時可以上線

但目前可以改善的部分是

用當初登錄APP或是登記的電話號碼及可儲值

或是當場簽切結書也可以儲值

所以不合理的規定經過討論還是有用的

並不是什麼不爽不要用

消費者老大心態

您好:
這是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局長信箱信件回覆通知函,感謝您使用局長信箱。
本郵件由發信系統自動寄出,請勿直接回覆,如有任何問題或意見,請至【局長信箱】
對於您一篇主旨為「過路費儲值問題」之信件,本局回覆如下:


台端致局長信箱反應事項本局已錄案參處,謹致謝忱!

存查文號:1050033653  存查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0月4日

滿意度調查,您可以直接點選滿意度調查問卷填寫。也可以在網站上【填寫滿意度】輸入信件編號及來信時填寫的電子信箱,直接填寫問卷。
※滿意度調查問卷連結之回覆,為便於後續統計及處理,請務必在收到回覆函後7日內填寫滿意度調查問卷,逾期該問卷即自動失效,謝謝您的配合。
信件編號:FWM1050919001 發送時間105-10-7 下午 06:20:02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本局局長信箱 敬上
如您有任何疑問,請連絡我們
地址:2430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總機:(02)2909-6141


高公局以及遠通電收均已來電說明目前處理方式

會要求資訊人員修改程式增加顯示資訊

以方便現場工作人員

用其他顯示資料進行核對方便儲值

在未修改之前亦可

用登記的行動電話號碼

或是簽立儲值切結書

同樣都可以儲值

會再去儲值看看

在儲值後續狀況會上去填寫滿意度調查問卷

若有其他網友不能儲值

亦可一併告知一併回覆給高公局

謝謝
我也遇過要我身分證的,我不願提供
就問為什麼,他說怕儲值錯誤,我就回我有提供繳費通知單、行照正本,為什麼還要身分證
他還是說怕儲值錯誤,我請問繳費是看車牌還是身分證
我有提供繳費通知單、行照正本,核對繳費完收據,還有錯誤這就是你遠通的責任
你的帳務系統爛,資料會錯誤要怪我嚕
他沒辦法說公司規定!
我說我是遠通的人嗎,不然公司規定可以管我,
另外依個資法我已提供繳費通知單正本、行照正本
為什麼我要提供超出需求的個資
這時後面就會有人出來讓你繳了

levi0704 wrote:
這是我開的板

你跑來喇豬屎

說我浪費你的時間?



哈哈哈,搞一言堂就明說啊

建議你回臉書取暖比較好,這裡是01,不是你的FB

果真是浪費大家時間,喔,應該說浪費反方辯論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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