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誤闖ETC除了繳交40塊還要多加50塊作業處理費

大包乖乖 wrote:
全台停車收費期限內上繳地方政府,過期繳納監理單位都可以相互協調各司其職,但一次舉發可以便民不必跑兩趟,會有人抗議嗎?

...(恕刪)

地方政府跟監理站都是正府單位,他們怎麼作業程序是怎樣,我們不曉得!問題是遠通要向你收你自誤闖的通行費40元,你覺得可以拿去要政府機關連同罰單寄出嗎?那啟不是要連你自己必需付的掛號費都要人民幫你買單。何況有哪一間民營公司,有那種膽量拿一堆單據叫政府單位去寄!?

大包乖乖 wrote:
看來樓上兩位都沒有看...(恕刪)


看來大大"大包乖乖"硬凹,都得不到支持。

那我可不可以問: 下次大大您漏了報稅,
會不會怪國稅局沒有跟銀行溝通好,
直接從你的銀行戶頭扣錢,
害您省了很多錢??
科科...
看完全部的文章~最後還是推一下ETC讚啦!!過收費站方便多了
根本是樓主在刻意模糊焦點...
就跟你說了你沒有使用ETC...所以無權通過ETC車道..
既然誤闖就乖乖摸摸鼻子去了解一下相關規定...
只要你有做足功課了解..就一定不會不知道這筆作業處理費的存在...
根本就是原先反對ETC..誤闖後看到規定又一肚子不爽..
在這邊一直強調"為何不這樣""為何不那樣"
在01說這些不是要取暖是甚麼?
你的那些問題請全部轉給遠通...
遠通是一家私人公司..客戶意見要不要做是看他們..不是看你..
(更何況你還不是他們家的客戶勒)
再不然將你的意見轉給政府單位..看看他們要不要改契約強迫遠通去做?
(不過到時候你就不要砲政府為什麼還要賠遠通違約金)

在01打打嘴砲很容易...
但若是做過政府標案的都會知道..
契約裡寫一條就是一條..誰都不敢任意增減..
增了錢不會更多...減了就是違約要賠錢...

客戶的意見讓ETC運作更好...這是好事..
可是系統的增修是有一定的程序要走...
不是你今天說做就做的...
ETC系統沒有進步嗎?
旺大幫你整理的那些都視若無睹?
那麼你今天來我想就是純粹的反ETC了...
從頭到尾就一直跳針...
這麼多樓給你的意見..勸解..完全聽不進去...
那麼我還是要提醒你...
不要再誤闖ETC車道了...
既然你不能接受遠通的做法..
那就不要誤闖ETC去享受它的好處...
殺人償命,天公地道。
我挺樓主!~

就是不爽用扁政府時代留下來的官商勾結產品 ~

也強烈要求政府 收回 ETC 讓 徐大老闆 見識一下人民不買帳的 憤怒~~
從頭看文章到最後
我只有一個感想
今天樓主不要誤闖不就沒事了?
而且你說ETC車道標示不清楚?
讓我來告訴你
今天就算ETC車道入口做得跟山一樣大
保證還是會有人誤闖!
這就跟交通單位一天到晚宣導酒後不開車
還加重罰鍰15W罰鍰
可是還是會有不知死活的人酒後開車
這是相同的道理的!


置於手續費用
我也不是很清楚遠通電收跟監理單位是如何溝通
但是遠通電收收的是"過路費"
監理單位收的是"罰金"

這兩種東西怎麼想都不可能會有交集點阿?!
你要他怎麼一起寄出?



你逾期未繳
然家寄掛號信給你
費用要你吸收
這樣很合理吧?



到底還有什麼問題?

hv88999 wrote:
我挺樓主!~
就是不爽用扁政府時代留下來的官商勾結產品 ~
也強烈要求政府 收回 ETC 讓 徐大老闆 見識一下人民不買帳的 憤怒~~


你挺誰是不會有人有意見拉
會用ETC的人現在可是用得爽爽爽


P.S.我沒車,也沒ETC

hv88999 wrote:
我挺樓主!~就是不爽...(恕刪)


政府收回ETC爽的還是遠通...
因為是政府片面毀約...
我沒看過合約...
但肯定是天價賠償...
想想核四吧...光停建就賠償/損失多少?
這樓沒人在討論ETC這套系統當初建置的缺失問題...
問題是合約走到今天...
意氣用事整個拆掉?
那得先賠償廠商個幾億...
誰買單?
請理性一點吧...
您不支持ETC那就不要裝/不要用/不要誤闖...
但若要因為你的一句話就挖我繳的稅去賠償廠商?
你認為到時候站出來的人會比反對ETC的人還少嗎?
殺人償命,天公地道。

大包乖乖 wrote:
看來樓上兩位都沒有看...(恕刪)


小弟於24樓及43樓都貼過
樓主似乎都沒看見
小弟這就再貼一次

自動補繳期(無單繳費)繳款管道有哪些?
答: 自動補繳期內,您有三種繳款管道,皆不收取作業處理費
1.可前往(或委託親友)於本公司直營門市直接報車號補繳
2.可致電本公司客服中心或網站,採用信用卡繳款方式補繳
3.亦可選擇7-11_ibon(2010/2/1起每筆5元手續費)、全家_FamiPort(2010/5/4起每筆5元手續費)、遠傳門市補單補繳欠費(2010/7/15起每筆5元手續費)。

所以樓主如果有做過功課就可以知道到7-11繳要先在店內ibon印單、在全家要先在FamiPort印單,您有印單店員才能收呀!(好吧!您就怪店員沒告訴您可以在店內機器印單吧!)
如果樓主有信用卡更不用出門,打電話即可

至於樓主點都點不透的
小弟再說一次吧
遠通的權責僅止於代收ETC車道的過路費,也只能收這筆,逾期產生的作業費也說明過了
高公警局則是違規舉發機關,不是收過路費的機關,剛好您誤闖的車道是ETC專用道而已

誤闖部份遠通(收ETC過路費單位)只能將違規事證送交高公警局(舉發單位)開單罰
這和假使您誤闖大客車車道又未繳費,收費員只能向您事後催收,並沒資格處罰您,但得將違規事證送交高公警局舉發違規事實,再由高公局開單

一碼規一碼
明知誤闖~卻不事後補繳~才50而已~
如果是誤闖回數票or零錢道~直接紅單3000元~
那上01取暖何意呢?
多為自已權益去看看吧!!而不是事後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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