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將ETC這樣的政府決策先擺一邊吧!
在政策的操作下有很多事,是一般人無法在短時間改變的!
我想我們一般駕駛人應該著重在於實際操作上去討論才是!
就目前的ETC而言,沒有達到預期的使用標準是不爭的事實,在使用上我認為它的確無法吸引一般駕駛人。
假使我們將每一部車或駕駛人利用國道的比例分為簡單的三類,
1.在一個月內會使用長途國道超過三次以上(在此我們假設單程會經過至少2個收費站以上)
2.在一個月內會使用國道單程距離於2個收站以內數次(將此族群設定為須使用國道上下的上班族)
3.在一個月內會使用國道且單程會經過2個收費站以上的次數少於4次含4次(假設對象為周休二日的外出)
我個人的淺見,我實在沒有一個理由說服自己安裝一台要價一千多元機器在第2類與第3類的人車上!
雖然說使用ETC的確可以達到較快速且省油(本人開手排車能清楚體會那種感覺),可是除此之外,
沒有一點能讓吸引我,我們或許真的該收起對於這事件無意義的言語謾罵,
一起團結的會用路人爭取該有的權益才是。
ETC OUT!
我只是希望政策更好!
希望大家一起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