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去函監院訴請調查高公局無條件延長ETC審核期是否違約乙案
監院回覆如下

一、台端99年11月7電子郵件敬悉(文號:0990761437)。本案請詳予敘明具體之公務人員或機關違失情事(可參考本院網站陳訴書撰寫範例之格式書寫)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影本供參,復請查照。二、本信箱僅作為答復陳情案件使用,如有陳訴或續訴,請郵寄台北市忠孝東路1段2號監察院收或利用本院全球資訊網: http://www.cy.gov.tw/ 。謝謝! 監察院陳情信箱99年11月15日

所以我該跟高公局要當初跟遠通簽的合約是嗎?
發文去高公局也相應不理
所以我想ETC這應該已經是事在必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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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護航到底是勢在必行
還有人天真的以為抵制可以讓遠通倒
這裡是台灣耶
請消基會或水果出面會不會好一點

pingfan2004 wrote:
政府護航到底是勢在必...(恕刪)


總不能讓噓噓懂那麼好吃睡

pingfan2004 wrote:
還有人天真的以為抵制可以讓遠通倒

我也很天真
乾脆延長到ETC合格那一天為止好了.........這樣子較省的再發佈其他措施..................

pingfan2004 wrote:
政府護航到底是勢在必...(恕刪)


如果這個ETC抵制失敗,以後台灣是不是都可以「條條馬路ETC」、「此山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若要由此過,留下買路錢」了?哪條馬路高興收錢就收錢?只要架個感應器就可以扣款?然後全台灣的馬路都BOT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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