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http://mobile.n.yam.com/m/news.php?id=20140110042534
用路人罵不停,根據統計計程收費上路不過短短幾天,遠通電收就爆出121筆重複扣款的狀況,交通部長葉匡時在接受詢答時表示,會要求遠通必須加倍奉還,而且每天最重還可開罰50萬元,但立院光決議,非eTag用戶到超商繳費不用收手續費,對此遠通就回應,按照合約規定,這些沒有記載,換句話說手續費還是照收,遠通電收根本不甩
部長成了半澤直樹,把日劇經典台詞都拿來用,只是立院的決議,非eTag用戶到超商繳費負擔的5元手續費改由遠通吸收,但遠通表示合約並未載明,不買單。另外要求遠通提供免付費的客服專線,也遭遠通拒絕,只願意增派客服人員,唯一有憑有據的只剩每天開罰50萬。
但從2011年4月,遠通使用率未達標準遭到連續開罰,累積罰金高達4億多元,卻到現在一毛未繳,平平都是合約,上面寫白字黑字寫的4億多罰款不照合約付,遠通打訴訟官司,立委諸公要求的超商免手續費,提供免費客服,遠通就照合約走。面對收費瑕疵,遠通避重就輕,就怕部長口中的加倍奉還,最後只淪為口號。
政府態度軟弱,不敢奢求,但一個月 5 元手續費也還好,只是没有明細較麻煩,權益可能受損
唯一能治遠通的方式是退租etag
遠通告訴大家,多扣是宿命,少扣是廣結善緣!
ETC就是我們遠通的提款機,想收多少就收多少,扣錯?怎麼可能,用路人要舉證啊!

有裝etag的朋友請直接上網退租,不用臨櫃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97&t=3716891&r=2&p=1
退租後不會繳更多,反而更划算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97&t=3719762&p=1
beau wrote:
用路人罵不停,根據統計計程收費上路不過短短幾天,遠通電收就爆出121筆重複扣款的狀況,交通部長葉匡時在接受詢答時表示,會要求遠通必須加倍奉還,而且每天最重還可開罰50萬元,但立院光決議,非eTag用戶到超商繳費不用收手續費,對此遠通就回應,按照合約規定,這些沒有記載,換句話說手續費還是照收,遠通電收根本不甩
可以反過來問啊:非eTag用戶到超商繳費收手續費是合約哪部分有記載,我繳的是規費,不是向遠通消費,遠通也只是代收,憑啥法條收我手續費,何況合約也沒寫,要求非ETAG要繳超商的手續費,想講合約,我們就談談合約
合約規定要遠通建置3600據點,120直營據點,讓不管是不是ETAG用戶繳款,依約遠通你做到了嗎
合約規定要遠通吸收全部的收費站人員,遠通你做到了嗎
合約規定要遵守國家一切法令,包含個資,請問遠通你做到了嗎
重機喜好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