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規定交通部與遠通雙方如果出現爭議時,要透過「調解委員會」仲裁解決,但委員會中交通部、遠通代表人數各占一半,讓交通部始終沒辦法開罰。"

引商周:5件遠通沒講清楚 但你該懂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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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21日:遠通電收與高速公路局完成ETC合約簽訂儀式

民進黨執政時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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