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個人無申辦eTag,所以剛上網至"高公局國道電子計程收費主題綱"查詢繳費明細及方式,點按繳費服務的連結,居然是連上遠通電收的繳費網頁,點選非eTag繳費用戶,然後須輸入車牌及證號,這時我的疑問就來了..不須去申請eTag,遠通電收就有全台所有車主的車籍資料?個資法呢?政府憑甚麼把所有車主資料給遠通...
我猜想是用「增進公眾利益」的理由吧。或者交通部已經頒布了國道計程收費管理辦法之類的法令,那這就算依法令執行的行為。個資法什麼的,是用來管我們小老百姓的,怎麼可以用來指責公家機關呢?更何況是公家機關的上級單位遠通公司,怎麼會被個資法約束呢?很無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