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看談話節目才知道,原來閃閃的藍光
門架照相機,所有的的電源,據來賓的了解,
都是高工局(也就是你我搞不好加上你阿公阿媽繳的稅)買單的。
商人喔,xxx的!
我撕掉了,等餘額用玩去退掉。
ducklin.yaya wrote:
合約上,連土地取得使用,都說無償租用了,不意外。
土地無償租用,騙人的吧

另外合約也沒有寫到水電,就算店面無償租給別人,做生意的水電自己繳,這是通識吧...
有人說過,合約沒寫的不違法,也不用照辦,高工局斷水電讓他自己付吧,憑啥要做合約之外的事
查一查高速公路的遠通服務區,水電是誰繳的
合約PDF檔:
ETC合約草案 可複製文字,方便少打字,但使用前須核對影像正本以確保文字正確
ETC正式契約影像用印正本
不過,有人有該約附件的資料嗎,那些附件也是履約的標準哩
重機喜好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