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paris wrote:(5分) 請...(恕刪) 上一個文章是你沒看呢?還是你不想看呢?人家辛辛苦苦打字回答你 那說好的(5)分呢?是不是能算民法不履行承諾的懸賞廣告人呢?前幾年就已經鞭過了 還是繼續發這種伸手文伸手完之後還不履約給分 真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