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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power wrote:
我沒有說他是全新車,...(恕刪)
首先我們先把車跟牌照分開看,照你的意思來看就是你已經知道這台車已經被開過並非全新到港車,但你認為只要新領牌里程不高就算是新車是嗎?如果你這樣想就真的中了當初業務唬爛你的話術,我不知道當初業務怎麼騙你用能源車來包裝,但如果你們成交金額很明顯低於其他車主買「全新車」的金額,那就跟上面樓主舉例說的一樣,想買便宜但買到了凶宅但差在業務沒有先誠實告知。技術層面來看就像我說的超過100公里都不可能是「全新車」所以我上面才問你有沒有自己親自確認過車況、里程、試乘?(尚未看到你明確答覆)如果你都知道非「全新車」那還堅持要車,就表示你知道有被開過但你是能接受的,這樣說真的之前車子是否給媒體試駕就已經不在討論範圍,看我最下面第三點,外面車行收車只看里程和車況,不會管你這里程是高速時速100開到底還是市區40慢慢開,而且跟你有沒有新領牌一點關係都沒有!
再者你執著的點一直採著誠信問題,除非你有一年前與業務對話的錄音錄影檔案,否則上法院很難去釐清這一塊,KIA高層不是第一線跟你接觸的業務不會知道你們兩者之間的商談過程,所以除非你提告上法庭順便請離職的業務出來說明當初洽談情況,否則一定淪為各說各話,KIA原廠可能就只會在當初訂單上面提到的成交金額與內容做說明畢竟這是你們雙方共同擁有的「白紙黑字」,所以我上面才會問你訂單內容,因為這個成交金額跟法官怎麼看這台車有很大的關係。(這點目前也尚未看到明確回覆)
最後,既然車子都已經買了也開了一年,我想知道你最終的訴求是什麼?請原廠把車修好?還是原價把車買回?(目前尚未看到你明確訴求,只看到一直在車種判別上打轉)其實我現在就可以告訴你,你當初買的車就是「中古車」只是使用里程低,一般外面車行統稱「新古車」)這跟你去外面車行賣車他們只看里程、車況,不會去過問車子是開來做什麼用途意思一樣,更甭論有沒有新領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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