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字敘述,對手或裁判有權要求重發2.6.2 然後發球員應將球以接近垂直地向上拋起,至少升離非執拍手16公分以上,且不得使球旋轉,該球在下降被拍擊前不能觸及任何物體。2.6.4 從發球開始到擊球為止,該球應高於檯面水平並在其端線後方,且應讓接發球員看清楚全程,發球員或其同伴不得以身體或其任何穿帶物遮擋該球。2.6.6 發球員有責任讓裁判員或副裁判員看清楚他的發球符合規則中有效發球的要件,而裁判員或副裁判員均可判決發球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