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關於退費方面的事宜,
因為最近有報名參加健身中心,
但是去過一天覺得很不適應環境,
掰了理由說可能要出差,就不打算繼續參加了,要求退費。
(PS.在七天期限內)
但是店家說要審查七天、工作七天(不包含假日),
(時間會不會太長了~~~~)
而且重點是..退費的金額不一定~~
連怎樣退費方式都沒有說,
但是當時合約書有寫-->七天之內申請退費只需扣除三千元手續費
可是現在改口說金額不一定,說要請教會計人員才可進一步確認
不知道我該怎樣處理呢??
因為很擔心領不到退費~~~
文章關鍵字
契約是有鑑賞期的喔
一般來說是七天
不要鳥他 一定要全部退費
不然去消基會告他 不要讓自己權益受損了
簡單生活 快樂人生~
店家的建議是....
不如自己找人轉讓會比較划的來
哀哀~~~
早知道當初就不要這麼快就付錢的說
還是說有人需要可以跟我說
我會便宜賣哈哈
難道是擁有最多消費者權益糾紛的那家嗎

如果是..我看要退到好可難了

不要信他那套啥審查七天啦...還不含假日工作天咧..

到時候你禮拜一講,他禮拜二作業,到下禮拜三(扣掉假日七天)才給你審查通過,然後又說已經超過契約的七天
硬要凹你超過天數的使用費之類的..就爽不完了
哀哀~~~
我也知道的說,
所以限在看看有沒有適合的人有這方面的需求,
假如有的話就便宜出售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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