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能先跟你說,你被吃死死的了資方當然不去,也準備好可以告你誣告了你要去這個公司上班,就要先了解這個薪資的部份1.本薪是否按照勞基法給的最低薪資2.獎金就是公司有權給與不給,勞基法沒有說一定要給獎金,有名目扣獎金,很合理,符合公司的規定說白了,要扣你獎金,千千萬萬種理由勸你下次的找工作,不要找有獎金的工作了,這種薪資生態,都是資方的一種手段我也是這個生態圈離開的,看透透了相信你也自已心裡也有底,這公司在搞什麼銷售+服務業的工作,真的只能說"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