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rdwannabe wrote:
真的是很奇特
LG...(恕刪)
首先,感謝版友提供 Consumer Reports 8% 故障率與 2020 年判賠的具體數據。面對這類已知的硬體缺陷,跨國企業在不同國家的處理態度確實有極大落差。既然國外都已經判賠,更證明我方堅決拒絕「換同廠牌新機」、要求退還殘值或等值轉換,是完全合理的停損點。

原廠技師進行破壞性大修後,送電 3 小時內再度死機,這是白紙黑字的客觀事實。至於 LG 寧願塞一台全新的高階機,也硬性規定不能退還殘值、不能換等值家電的「內部財務流程」,大家可以自己看公文。
買高階家電前,請自行評估這種「公司內規凌駕於法規」的後勤 SOP,是不是你們能承受的風險。
目前就是靜待 5/4 LG 對消保官的正式書面回覆。若台灣原廠仍堅持己見,後續進入小額訴訟時,各位提供的國外判例數據將會是非常有力的補充證據。
一台買不到5年的旗艦機,原廠技師換了壓縮機、冷媒分配器、蒸發器做最高規格大修,結果送電3小時再次死機。然後客服雙手一攤,跟你說這是「正常耗損」。
如果你也被家電孤兒的絕望感籠罩,請停止跟客服互耗。以下是我這兩個月打破大企業SOP學到的四件事:
① 當天直接捅消保會,拒絕乾等
客服的終極武器就是「拖時間」。修不好的當天,立刻送消保會申訴。沒有《消保法》15日處理期限的倒數計時,你在他們眼裡就只是個沒有威脅性的客訴數字。
② 逼原廠「親手」證明自己修不好
配合大修是必要的,但那是給對方的最後通牒。大修完還是死機,在法理上就確立了「根本性瑕疵」,原廠任何「過保固」、「正常耗損」的推託之詞將不攻自破。
③ 備用機是陷阱,果斷買新機停損
接受備用機,等於同意請假留守、搬運折騰,並被原廠的進度死死綁架。我的做法是:協商破裂後,直接自費買他牌新機停損!當LG最後自以為施恩想用「換新機」打發我時,抱歉,我家已經沒有空間放你們的機器了。
④ 停止電話互咬
不要跟沒有權限的客服爭論。簡訊、維修單、調解筆錄、存證信函,每一步都釘死白紙黑字。
目前案件已準備進入訴訟程序。給還在跟原廠耗的版友:把主導權拿回來,別被大企業的拖延戰術吃死。後續進度持續更新!
給還在跟原廠耗的版友:你不孤單,而且你有武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