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杜邦公司遭美國環境保護署控告蓄意隱瞞不沾鍋塗料鐵氟龍有毒的資訊,雙方在2005年12月14日達成和解,杜邦同意支付1650萬美元(約5億5000萬台幣)資助兩項「輔助性環境研究計畫」(SEP),其中包括罰款和環保(新聞)研究計劃基金;杜邦公司宣佈「杜邦公司就有關化學物質全氟辛酸及其鹽類(PFOA and its salts)的案件,已經與美國環境保護署(U.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或EPA)達成和解協定。該和解協定目前有待美國環保署上訴委員會(EPA Environmental Appeals Board)的最終批准。」
因此美國環保署在美國時間2004年7月8日,正式對杜邦提出指控,起訴書中,環保署對杜邦的指控包括三項:“全氟辛酸銨經胎盤轉移” (transplacental movement of PFOA )、“公眾水源污染”(public water supply contamination)、“違反資源修復法”(RCRA Permit Violation)。其中涉及到兩項法案:《有毒物質控制法》(簡稱TSCA)和《資源修復法》(簡稱RC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