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小國 wrote:
當然 我們這邊也絕對是有疏失
第一.我知識淺薄 還真的不知道有"網拍下標帳號須與持卡人"同一身份 否則有可能會被刷退 這點我有跟商家說我理虧
第二.也就是文章開頭我所表明的 真的要細心一點 刷完卡月初帳單來還是要對一下明細
這台冷氣大概是8月底9月初的時候送到我家的 老實說我真的忘記確切收到貨的時間 收據那些我現在也懶得去翻了
8月底9月初我收到貨 商家向銀行請款 正常我們會在10月初拿到信用卡帳單
但是這個月我們也沒有去對明細.. 其實我們以前到現在也一值都沒有對明細的習慣.. 每個月該繳多少就繳多少..
可否請教樓主及大家 網拍刷卡買東西 之重要疑問:
1. "網拍下標帳號須與持卡人"同一身份,請問核刷單位會要求 "下標帳號" 與 "持卡人" 哪些欄位的資料必須一致?

2. Yahoo拍賣、露天拍賣 核刷單位要求比對身份的欄位 一樣多/一樣嚴 嗎?

3. Yahoo拍賣、露天拍賣 刷卡成功的 容易度/困難度 一樣嗎?
4. Yahoo拍賣、露天拍賣 刷卡買東西的 優惠度/手續費 一樣嗎?
(賣家有表明 直購價=刷卡價 免加趴)
感謝大家在先。
vincent12 wrote:
很抱歉,詐欺罪的構成要素,是不是"存心"當然是很重要。前面已經說明的很清楚為,為何還是在這邊繞。
一、刑法第339條:(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已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二、刑法第341條: (準詐欺罪)
意圖為自已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意圖在法律上一般解釋是蓄意,俗一點的解釋,說是存心也可。
舉個例子,要蓄意殺人才會構成謀罪,若非蓄意,那只算是過失殺人。
兩者刑責差很多,不能說管你是不是存心的,反正殺人是事實,那就是謀殺。
人家並沒說"存心"不重要,他只是表示有沒有"存心",是要由買的那人自己舉證...
你自己看文看走眼,然後在那自秀條文解釋!?
不好看吧!
一個小路人 wrote:
至於你並不是要存心詐欺他,這個很抱歉,你必須自行舉證你沒有要詐欺他
迴旋曲 wrote:
人家並沒說"存心"不重要,他只是表示有沒有"存心",是要由買的那人自己舉證...
你自己看文看走眼,然後在那自秀條文解釋!?
不好看吧!
那段文章是我在173樓貼的吧!
怎麼引成vincent12的?
都是去年的文章,突然又浮上來,想必迴兄沒把來龍去脈搞清楚。
我那段"存心當然很重要"是回覆覆一個小路人大大163樓的貼文(引文也都有引到):
迴旋曲 #163 wrote:
就算是銀行的問題,那也是你和銀行的問題,檢察官和店家根本不需要care你們哪邊出了問題
你要記得這一句:對方沒收到錢是事實
只要有這個事實,就已經足夠了
對方沒收到錢,當然詐欺罪可以成立
至於你並不是要存心詐欺他,這個很抱歉...
注意到:"只要有這個事實...對方沒收到錢,當然詐欺罪可以成立"
一個小路人大大的意思是,只要沒收到錢,詐欺罪當然成立,那足以表示其它的都不重要(包括存不存心),不是嗎?
迴旋曲 wrote:
vincent12 wrote:
很抱歉,詐欺罪的構成要素,是不是"存心"當然是很重要。前面已經說明的很清楚為,為何還是在這邊繞。
一、刑法第339條:(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已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二、刑法第341條: (準詐欺罪)
意圖為自已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意圖在法律上一般解釋是蓄意,俗一點的解釋,說是存心也可。
舉個例子,要蓄意殺人才會構成謀罪,若非蓄意,那只算是過失殺人。
兩者刑責差很多,不能說管你是不是存心的,反正殺人是事實,那就是謀殺。
人家並沒說"存心"不重要,他只是表示有沒有"存心",是要由買的那人自己舉證...
你自己看文看走眼,然後在那自秀條文解釋!?
不好看吧!
一個小路人 wrote:
至於你並不是要存心詐欺他,這個很抱歉,你必須自行舉證你沒有要詐欺他
我是 Vincent12 ,
上面引經據典引述條文的不是我(我沒那些法律條文的背景) ,
大大怎麼會賴我頭上呢 ?
我的發文在 180 樓 ,
請大大明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