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暴之影 wrote:問題是對用不到的人來說,0.000000001%我還是不要阿,無關說的道理多實在,再多的道理非車主都是不聽的,除非大樓電車車主過1/4-1/3才有機會爭取。(恕刪) 可以舉例哪個通過充電樁的大樓已經有 1/4-1/3 的電車車主嗎?我這50戶的大樓,目前 1 車主,充電樁已通過,已安裝。看起來非車主沒有不聽樂居網頁標示為充電樁可安裝社區。
自己家的電器設備失火當然是使用者要負責任啊,這有什麼好討論的。充電設備如果失火,當然就是安裝的人要負責,跟其他人住戶有什麼關係?社區所有權人當然有權力決定充電設備的電纜是否能通過公共區域,但是沒有權力決定是否能安裝充電設備,畢竟那是屬於各用戶的事情。電器設備、電池當然是有失火的可能性,但是拿那個來說嘴就太可笑了,其他電器、其他車種生活的機率都更大,硬要拿那種理由來當藉口,小心到後來別被其他住戶將來那這個理由來杯葛這社區永久性的無法安裝充電設備,所以呢,社區住戶要拒絕充電設備真的要想好一點的理由,別將來打到了自己啊。
alphaelf wrote:充電設備如果失火,當然就是安裝的人要負責 這句話我不怎麼愛聽難道我的車子因為你汽車或充電相關設備起火連帶燒毀,我要等相關充電設備廠商來處理我的損失嗎?我當然是找你要錢,你自己再去跟相關廠商或保險請款。如果請不到,那是你自己的事。如果安裝的公司倒了,那是誰要賠償?我才不相信哪個公司這麼輕易的可以讓你申請到所有需要的賠償金。
alphaelf wrote:你可能要看內文看清楚(恕刪) OK,你的認知跟我一樣。只是你前面那句話 "自己家的電器設備"我腦補解讀是 家裡面的家電設備 不包含你自己在停車場加裝的充電設備因為我以前所有言論 是把自家私人產權 跟 停車場裡的設備(從電表經過公共產權的線路連接到個人停車位的充電設備) 是分開來看的
Yaude Huang wrote:就算充電樁有保險,那...(恕刪) 阻礙人類進步的果然是人類自己本身XD會安裝充電椿的社區難道沒有保全,沒有監視器監看,如果真的都沒有還真不建議裝了^^反而住家失火是看不到的,如果警報器沒響,剛好鄰居又不在家的話。我覺得家裡的桶裝瓦斯,天然瓦斯比充電椿危險多了,你還不是每天在使用嗎?
simonhuang12345 wrote:自己家電器失火先燒死的是自己......地下室起火先燒死的是???? 誰知道你家地下室住什麼魔神啊。住戶有權依照規定申請安裝,其他住戶也有權依規定反對安裝啊,就都把同意跟不同意都寫入社區規定就好了啊。非常建議申請人一定要要求把 同意/不同意 的規定理由都寫進去,這樣不同意的理由沒消失前,就都不可以安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