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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要經過公用區域 不管如何 就是得通過全住戶同意
電車放地下室 如果莫名自燃
眾所周知 電車因電池特性 極難滅火
責任如何區分 (對岸相關案例很多)
至少就我認知 99% 住戶賠不起那災損
備註: 相關火災產生的保險賠償的保險問題
在對岸幾乎不被受理 (因為保險公司賠到怕了)
且幾乎所有對岸案例在 電車自燃後
直接燒毀半數社區地下室停放車輛
另外的車輛也沒能倖免無損
大部分都有不同程度毀損
這還不算公用設備部分的毀損
所以 想裝 你真的做好這些心理建設嗎.....?
你能說服那些住戶 同意這些淺再問題嗎?
畢竟一堆社區大樓可能年紀都不小了
甚至都不知道當初主電纜等東西的附載
是否能負荷電車使用
不然也不會一堆人都嘲笑說
想裝充電樁 還不如自己搬出去住獨棟比較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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