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家在高雄駁二附近有間三角窗的邊間透天閒置中,平常是滿隱密的住宅區,平常人車是滿少經過的,但每個星期六固定有夜市,算是很熱鬧,我家也就位在夜市第一排。
目前有萌生想要創副業賣剉冰的念頭,前期目前打算是我來出資並且讓家母來經營,因考量她也閒閒沒事做,想給他點事情做。
我的想法是畢竟是自己家(無貸款),大大的省下租金的錢,可以先試試水溫,讓家母每週先經營三天(五六日),最忙一定也是在有夜市的週六,然後一天時間備料,這樣的起步也不會讓他太累。
長期是希望可以拉長營運天數,並讓未來的另一半做這間店的闆娘,讓她來張羅這間店。
加上樓上都還有閒置空間,也是可以整理後分層出租給租客住。
各位前輩覺得這樣的方式是否可行呢?

個人積分:69分
文章編號:90037889

個人積分:2795分
文章編號:90043515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