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et0 wrote:這要看法規嚕~ 光...(恕刪) 觀光巴士不會超龜速行駛吧..雖然沒有最低限速但是為了已益而佔用車道..我想網路上的餐廳風評可能罵聲會比較多..另外..餐廳可能會有使用明火部份..行駛中的車輛安全性??至於翻桌率的確有的高估了..反觀..這是一個很不錯的想法跟噱頭..但是目前法規應該會被打槍的很慘..
光時速五公里就知道不可能了!有開過車都知道要維持在低速比維持在高速還累人!就算高一點十公里好了其實已經算是阻礙交通了,尤其如果是開在一些人潮多的道路平時車就很多很慢了,還多一個龜速車,應該會被檢舉喔!http://news.tvbs.com.tw/life/557745觸犯強制罪!加上違法營業,被檢舉的機會也很大,最後變成網路上罵聲不斷,相信也不會有客人願意邊吃飯邊聽後面的罵人的聲音!
goet0 wrote:又不一定要登記營業~ 只要車輛有牌就好~ 你看過推車攤販登記營業嗎? 有給你繳營業稅政府就該偷笑了 稅一定是要繳的....但繳稅不代表就化為合法.....所以罰單還是要繳的攤販只有在有土地所有權的私人土地上是不會被開罰單......其它只要有交易事實都算流動攤販....警察是會開罰單的...且可連續處罰.......曾經有攤販哭餓說罰單幾十萬根本就繳不起...罰的比他賺得還多錢.....所以....你還需要一個人頭.....隨傳隨到接罰單....(也就是你只是個被聘雇的員工而已....那個人頭就是專門收罰單但不去繳且名下沒財產的那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