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是這樣的
我房東要跟我拿扣繳憑單,說她收到國稅局105年度補交稅金,
多13萬多的所得稅,我是104年9月承租設立麵包工作坊(商號~免用發票),
請問我該怎麼做?
補繳所得稅跟我有關係嗎?
扣繳憑單應該給他嗎?
請大家予以解惑 謝謝
kimsa2266 wrote:
大家好 是這樣的我房...(恕刪)
你給的資訊不完整,
我只能從你字面上,
我所能理解的來幫忙回答。
首先,你要問房東,國稅局主動核課房東麵包坊一個月租金收入是多少?
如果租金扣除必要費用的核課額是13萬多,表示國稅局核定房東105年度麵包坊的租金收入大約是22.8萬,換算一個月租金收入大約是19000。
對於國稅局主動核課租金收入的部份有異議的話,可以提供房屋租約及營業面積照片証明租金沒有他核的那麼多,以降低補稅金額。
105年已被核課,若你同意國稅局核課的租金收入,那往後每年房東的租金收入就會依這個金額了,所以如果實際上沒有他核的那麼多,一定要提出異議!
每年的一月底以前,你必須要去國稅局申報各類扣繳所得申報,要申報房東的租金收入,填寫房東的租金扣繳憑單,如果你有申報,一般都會依照你申報的租金金額!
若一個月租金超過2萬,你必須每月給付租金時,代扣10%辦理租金扣繳,扣取1.91%代繳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注意!!如果租金不超過2萬就不會有代扣繳跟補充保費的問題!
105年度的,因為你沒去做租金的申報,國稅局才會主動核課,他核課的標準大約會是依照麵包坊同一條路上其他家店面的租金行情!
最後,有關房東補稅的這個部份,房東個人有租金收入連同其他的所得而達到個人綜所稅扣稅標準被課稅不是蠻正常的嗎?
你會不會因為房東便宜租你,
而願意幫忙負擔房東有租金收入而增加的稅額,是你跟房東要去協調的,一般補貼就以綜所稅最低的稅率5%來補貼,你只能跟房東協調了!
希望有幫助到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