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板主刪除

Eltte wrote:
想請教各位大大

小弟跟兩位朋友合資了一家餐廳

目前營業約一個月,不過因理念不同

所以小弟想退出不再繼續合作

投資的金額約40萬,彼此之間未簽訂合約

那小弟想將投資金額拿回

也有詢問過朋友是否吃下,兩位無意願

那小弟應該怎麼做會比較好?..(恕刪)


合夥 半途想退出,另外兩位合夥人無意願吃下股份,
A.只能去尋找其他人買你的股份,
B.要不就是40萬 打折再打折的請另外兩位合夥人 認股份,拿回也許只剩5萬的本金。
C.40萬只能當成創業損失。

夏筱喵 wrote:
合夥 半途想退出,...(恕刪)



了解

那如果變賣店內器具會有什麼問題嗎?

Eltte wrote:
那如果變賣店內器具會有什麼問題嗎?
...(恕刪)


如果是三位股東 同意變賣,
可將 變現後的金額,
作為餐廳內部使用,
或是 依照三位股東投資比例 發放給股東。

如果未告知兩位股東或是兩位股東不同意變賣器具,
私拿餐廳物品變賣,是偷竊,另外兩位股東可以提告。

夏筱喵 wrote:
如果是三位股東 同...(恕刪)



了解了,謝謝喵大的解答
投資未上市公司就要有當壁紙的打算,當然高風險伴隨可能的高獲利.

一般而言,
1)持股過半可以清算解散公司.
2)持股未過半,只能等有心人士接手或公司分紅,人家完全不理你也沒法,但股東有權看財務帳冊,發現有不法可提告.


雖是小小公司,也是一樣處理,只是上法院很麻煩,看你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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