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購車貨物稅減免7萬元

沒三讀通過前,還有很多很大的變數!!!



Skytraveler wrote:
http://udn.com/news/story/6/1309859
沒舊車要報廢的可以買車去囉
請問一下出口是什麼意思啊?看不太懂
大意是這樣……行政院拍版貨物稅第12條之5修正草案,國人「舊車出口換車」可望享減徵5萬元貨物稅,財政部長張盛和今日表示,且「明年我退休後,第一件事情就是換新車」,以身作則響應政策。
張盛和解釋,目前規劃上由車廠與中古車商合作,消費者無論找車廠或中古車商作為窗口都可,中古車商先鑑定舊車適合的國外市場及價格,整修及包裝後出口,海關就會給予出口證明,等中古車商完成國內車籍註銷後,即可享受退稅5萬元,而消費者很可能直接在買新車時,就由車廠代墊,直接先折價5萬元給消費者。

張盛和表示,國人若想將舊車出口換購新車,可直接到車廠購買新車,由車廠另與中古車商合作,協力處理後續舊車出口事宜,消費者應不需要直接處理繁雜的出口事宜。

不過張盛和也不忘提醒,「一定要能外銷的中古車,才有減稅優惠」。對於外界有人想將手中的車況差的「陳年破銅爛鐵」出口,來享受減稅優惠,財政部官員指出,收購的中古車商會把關,若在國外市場賣不掉,中古車商不收,自然就沒有辦法得到減稅待遇。

張盛和表示,相關法案若能在立法院本會期通過,年底就可以上路,「我會把我買了10年才開4萬公里的Camry賣掉,換新車」;預計實施5年,共可增加約87億元稅收,相關產業的產值增加500億元,增加1500個就業人口。看起來是一石三鳥~
「陳年破銅爛鐵」不用出口就有5萬了!!!


brain0085 wrote:
大意是這樣……行政...(恕刪)
2009年時也曾退貨物稅,但當時是車商多以調高售價(業務員給的折扣少三萬),再折抵貨物稅為主,
所以,消費者並不是實質優惠到的人,而是車商、政府賺了,政府少收了貨物稅,卻多收了新車稅金

2015年折抵貨物稅多一個條件,就是報廢車與舊車出口,而且可以在報廢日、出口日前後6個月都可以折抵,
所以,我可以先買新車,再報廢車或舊車出口,新車有折扣,舊車報廢、出口後,可以實際退一筆錢給我。

所以希望,退貨物稅可以往前追溯、真的可以退一筆錢給我,而不是用折扣的方式,那車商豈不減少本來的折扣來因應,
那有退貨物稅跟沒退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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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新聞稿(張貼日期:2015-10-12)(最初版本)
財政部表示,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修正草案,推動中古車外銷,減徵新車貨物稅,將有助於降低舊車數量,並活絡國內新車市場。依據經濟部工業局統計,全球左駕國家約占66%,我國中古車具有行駛里程數較少及左駕之優勢。政府部門於草案研議階段,業已評估是項政策之可行性,並與公會及中古車商研商,凝具共識,依據台灣區車輛工業同業公會於104年10月11日發布說明表示,本項政策各車廠皆表示支持,同時就長期而言,本項減徵措施有助改善國內中古車車齡。
  財政部說明,依據經濟部提供之業者評估資料,國內中古車數量約有44萬輛具有出口競爭力,目前中古車出口量每年僅約2千餘輛,其中絕大部分還是以廢車出口,未來本項措施實施後,預估每年有1萬輛中古車出口,對汽車產業外銷產值及推動經濟動能將有助益,而且不會對中古車內銷市場造成衝擊。
  該部進一步說明,於條文生效日起出口登記滿1年且未辦理車輛停駛登記之出廠2年以上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並於出口前6個月內購買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該等新車可追溯適用減徵貨物稅措施,亦即消費者只要在舊車出口前6個月內先購新車,等到舊車出口後即可退還該減徵之貨物稅稅款;另外,先出口舊車再購新車,於購車時即可折減車價。故財政部呼籲,消費者購車無須觀望。
  財政部指出,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修正草案行政院已函送立法院審議,該部與經濟部將儘速研議相關機制及子法規等配套措施,並積極與立法院溝通說明,期加速完成立法程序,促使政策早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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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記者崔慈悌(立法院一讀)

行政院祭出刺激消費措施,立委也爭相加碼,盧秀燕等17位朝野立委已提案修正貨物稅條例,未來民眾汰舊換新3,000CC以下小客車,將可定額減徵7萬元貨物稅,全案上周五(30日)已一讀付委,未來將與政院版併案審查,力拚本會期過關。
為拚出口及刺激消費,行政院日前提出「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修正案,明訂條文生效日起5年內,車主將持有滿1年以上、未辦理車輛停駛登記、且已出廠2年以上的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交由車商出口,在出口前後6個月內購買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新車應徵的貨物稅每輛可定額減徵5萬元。
這項修正案日前已一讀付委,將由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排審,趕在12月中旬本會期結束前完成三讀。不過政院版汽車汰舊換新減免貨物稅方案,消費者必須在購買新車前,先向車商表達要適用該方案,舊車在規定期限內出口才得適用減免規定。
而由盧秀燕、黃志雄提案的「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1修正草案」,則未有舊車出口的配套條件,適用於所有購買新車的消費者;全案17個連署人中,除了羅明才、林德福等藍委外,還包括李應元、黃偉哲等民進黨立委,可說是朝野支持的法案。
主提案人盧秀燕指出,經濟成長率已陷入「保一」危機,汽車產業為龍頭產業,除成車外其背後亦聯繫龐大的零件供應鏈與從業人員,因此若能有效活絡車市,對台灣景氣復甦有相當助益。
就產業發展而言,我國向為國際機械市場的重要供應國,長期為國際大型車廠代工零組件;加速舊車汰換將助於厚植國內汽車研發製造實力、並帶動相關技術升級,對產業的永續發展至關重要。另新車無論減排廢氣亦或節能省油均有較佳表現,加速舊車汰換有助於年輕化國內車輛,進而為環保盡份心力。
盧版貨物稅案明訂3,000CC以下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在條文生效日起,購買並完成登記者,應徵的貨物稅每輛定額減徵7萬元。特別的是,草案並未訂退場日期,提案人盧秀燕強調,將讓購入新車成為常態性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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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有聽說,雖法令仍不確定,車商下個月就要減少折扣了,因為可以追溯, .....真他X的爛店,官商勾結
新的新聞來了,
新增加了一點,
親屬的部分也可以優惠,
http://m.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519837
過零汀洋
停駛如何先報廢再出口?
愛幫忙 wrote:
沒三讀通過前,還有...(恕刪)

zxcv12341234 wrote:
2009年時也曾退...(恕刪)

zxcv12341234 wrote:
目前中古車出口量每年僅約2千餘輛,其中絕大部分還是以廢車出口,未來本項措施實施後,預估每年有1萬輛中古車出口,對汽車產業外銷產值及推動經濟動能將有助益,而且不會對中古車內銷市場造成衝擊。

如果是這樣的預估,那只會增加約8000台的車輛有補助機會,對國內數十萬輛的銷售上有何明顯幫助?
怎麼看這項政策都很怪?
已經沒有七萬補助金了 觀望的人也不用觀望了
既然沒東西可以追朔 你聽說的都是幻想吧
下個月如果減少折扣 應該是因為賣的是2016的車吧

zxcv12341234 wrote:
另外有聽說,雖法令仍不確定,車商下個月就要減少折扣了,因為可以追溯, .....真他X的爛店,官商勾結

....另外有聽說,雖法令仍不確定,車商下個月就要減少折扣了,因為可以追溯, .....真他X的爛店,官商勾結


其實我們是可以建議、可以對政府發聲的:
立法院財委會 http://www.ly.gov.tw/02_introduce/0204_comm/legList.action?comtcd=20&itemno=02082000
立法院委員信箱 http://www.ly.gov.tw/03_leg/0301_main/legPetitionList.action

把優惠實實在在給人民 而不是給車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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