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660104 wrote:前面算過了喔主題: ...(恕刪) 的確,賣車收入增加沒錯,但若計算利潤,車體的利潤不高,假設g1賠錢,g2賺錢,毛利率?對龐大的人事成本與營運支出(廣宣,店面,換電站,電池...),有幫助,但助益不大.
tjptw wrote:車子政府補助後也沒...(恕刪) 至今依然用最省的手機月租費(TSTAR 88元/M),網路用小區與公司的~~能一個月花數百元甚至1000多元在"電池月租費"上,這種消費能力還好意思拿補助哦..??用得起狗狗樂就應該要有"優越感"才是,花大錢作環保還可以支持台灣新創產業,這是有錢人才能擁有的消費行為
freedan wrote:還可以再以80%賣給太陽能產業再以70%賣給遙控模型產業再以60%賣給傳統產業再以50%賣給學校實驗室使用最後還可以以40%再賣給夜市做探照燈 遙控模型業者........您想太多了我10年前玩電動遙控模型時對電池的放電能力要求早就大於電動機車的應該說電動遙控模型用後覺得不夠力的再給gogoro使用才對
rexjian wrote:莫非你在路上撞壞一台計程車,除了賠償車價,你還要賠他未來5年預計的營業收入? 前面主要是在討論營業成本的問題因為GGR電池只租不賣, 所以沒有賣價, 所以大家也只能由兩顆5萬元賠償金去猜它單顆電池的價格罷了由兩顆5萬元賠償金去看, 你說它已包含了未來可以營收的機會成本也行, 你說它只是可能的售價也行, 反正它不賣沒有牌價, 就只是猜猜罷了
JamesWK wrote:至今依然用最省的手機月租費(TSTAR 88元/M),網路用小區與公司的~~能一個月花數百元甚至1000多元在"電池月租費"上,這種消費能力還好意思拿補助哦..??用得起狗狗樂就應該要有"優越感"才是,花大錢作環保還可以支持台灣新創產業,這是有錢人才能擁有的消費行為 在帶風向希望帶到騎GGR就是有錢人的行為?最近壓力是有那麼大嗎?你就當作是GP125和勁戰的等級差別就好了我不知道你的有錢人的行為是怎麼定義的?吃一碗60元的麵就是市井小民, 吃一碗120元的麵就算有錢人?手機上網辦TSTAR的就是市井小民, 辦中華電信的就是有錢人?玩階級鬥爭走火入魔了?
JamesWK wrote:至今依然用最省...(恕刪) 如果你嫌貴買不起,不必自卑,也不必眼紅。政府補助由來已久,你不知道油車舊換新也有補助嗎?你不知道前兩年油車賣得好也是因為補助嗎?人再窮新聞也是要多看,才不會與世界脫節。你放心,只要政府有補助的一天,我們一定領好領滿。我們買的起是因為我們在自己的行業認真工作得到到成果。你的能力決定你的生活,別牽拖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