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單就照片理解這是電動車專用停車位而充電設施設於此處基本上就有如公車上之博愛座有買票乘客都可以隨意自由坐的空位但是沒需要或在相對不需要時不用硬坐當然若其他地點都滿了特意保留的停車位利用它停電動車也是應該法治社會依法可以主張自身合法權利光就法這點沒人能說你可是常常有人會依道德觀感等更高標準去要求這也是他們的權利雖然很可能它是心口不一嚴以待人至於要依哪個?就看你認為誰比較有理只是也有人會因為目的而扭曲強詞奪理
sapiens wrote:電動二輪車專用停車...(恕刪) 依大大的邏輯 "電動二輪車專用停車格旁邊是充電站=停車格為充電車專用 這是什麼神邏輯?"=> 汽車專用停車格旁邊立了殘障符號=停車格殘障人士專用 這是什麼神邏輯? 是一樣的意思摟難怪殘障停車格絕對是一般人在停果然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 受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