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ublebp wrote:
他去找你,當然是最想你去陪他囉!
你不去嗎?...(恕刪)
你沒看清楚我說的嗎??
他想找車友,是一同熱愛ggr的車友
我便說,快了快了,很快就有車友會陪你的
你騎ggr嗎???


你不是說你買了台g2

RICK wrote:
電動車能源龍頭大廠 ...(恕刪)
閃一邊去 wrote:
想請問你手機網路有...(恕刪)
夜空翔 wrote:
換我請問你手機網路等於電池網路嗎?
不同的東西本來就不會完全一樣可以類比
我想說的是事實上我看過很多車主每月里程都超過1600KM,但也都沒事
那就代表說車主提出的證明睿能認定是很寬鬆的,上下班里程固定,周末出遊多個幾百公里很正常
睿能定這條不是要刁難一般車主,而是要防止真正想拿來商業使用的
另外電池賠償的事件真相為何您知道嗎?
還是你只就最極端的狀況來自我想像?
真實情況搞不好是賠一毛都沒有你怎不講?
簽保密合約又不一定是你說的原因,
最重要的你也說了,車主自己違反合約本來就站不住腳了
難不成得了便宜不賣乖?合約是這麼隨便的東西嗎?
話說任何保固都是廠商認定吧?你告訴我哪一樣不是?由事主自己認定即可?...(恕刪)